先来介绍下我的家庭,我父亲兄弟四个,都分家过日子,我四叔单身,我三叔有孩子,我大爷有孩子。我父亲排行老二。爷爷奶奶当初有大院子一套,分给我三叔和四叔了。从此在一个院子里办理了2个房权证。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三叔不幸被我那歹毒的三婶子所害,由于当初孩子小,法律意识的淡薄,我爸爸和我大爷在医院回家的途中,被三婶子火花掉了。这是我三叔的终结。再来介绍我四叔,我四叔没能耐,自己上吊死亡。我大爷不幸得了肺癌相继去世。就剩下我爸爸自己,可是还有我奶奶,养老的担子压在了我爸爸自己的头上,我三婶子当初明确的提出不养老,所以当初在1999年时拿出房权证说不养老,房子也不要了,当初由于法律的淡薄,一直没有去更改房权证。一直就这样放着。不养老这个事当初地方司法所进行了调解,没成功,当初也有地方司法所所盖的公章,也有村委的盖章。这些已成事实。我大爷已明确死后也不要这两块房产。后来按正理来说房子都该归我父亲所有了,我父亲养老送终。可是在2010年7月去办理这块的时候,说啥还要我三婶子签字说啥自动放弃。她这个歹毒的妇女根本不同意。没办法我们自己签字去办理。后来在贴公告的时候这个歹毒的女人又去找说是把房权证压在我们那里养老的》我到底现在该咋办?我们是否向法院提起申诉?当初我们村的书记,当时司法所处理的人现在还都在世,都能证明这个歹毒的女人不养老,这是否可以为官司能提供更好的帮助啊?请律师回答我好吗?万分感激。
我公司取得呼和浩特市辖区内的农民有偿转让的土地,因为是集体土地所以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我们有和农民签订的合同以及村委会的证明,这样合法吗?我们是否可以到城建局去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
我是铁路保安大队的5级工伤职工,8年了,经过1次劳动仲裁4次法律判决,单位至今不管,执行局强制执行了,大队89年建的无房照无土地使用证的违章建筑物,210多平方的闲置破办公室一处,通过资产评估公司作价近26万元,要拍卖,请问拍卖合法吗?另外,如果拍卖不了,就按作价金额给我,因为仲裁时,仲裁员公开偏向资方,只给
我方(居民)于1968年从生产队处购买宅基地(地契现已遗失),并于当年建房(二层,砖木架构,两侧墙体的一层为石头墙、二层为砖墙,栋梁在砖墙上面),1993年县政府给我方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东至闲基,以墙外为界)。对方在90年代末期紧靠我方东侧石头墙(另砌墙)违章搭建一层瓦房用于厨房,今年以53年县人民政府颁发其
我想购买一处个体小老板的建房,他承诺三年内办下产权证,但是我还是担心。虽然签了协议,但据说这种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是这样吗?我应该怎样做才能证明那房子是我买的,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本人是城市户口想在农村买房子。房产局只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
本人是城市户口想在农村买房子。房产局只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是一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是本人,土地使用证是原房主。 房屋所有权证面积36平米,土地使用证面积是181平米。动迁时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能得到36平米补助么?还有土地使用证持有人也能得到181平米动迁补助么?
1986年农转非,在农村房子有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我是1986年农转非,在农村房子有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建设证,请问,我现在户口在城市,可以可以买卖吗?(包括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