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外国法人独资企业,拟向一家民办非企业科技单位投资,成为其全部出资人,符合中国法律或相关政策规定吗?
请问:台湾人可以在大陆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吗?可以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吗?是否可以作为宗教场所的投资人和管理人? 据我听说,(1)境外人不可以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那为什么就可以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呢? (2)也听说境外人不可以成为宗教场所的投资人和管理
是一个人出资,开办的一个培训学校,最先在民政部门登记发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但2007年主管部门联同教育和民政部门出文要求我们所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训学校变更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但出资人仍然还是一个人,最近地税要求我们将税务登记证上的“登记注册类型”从原来的“个人独资”变更为“民办非企
请问《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的"变更程序"怎么填写?变更内容为住所。那张表是双面的还是单面两张的?
您好,我们单位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辞退我们这些合同而且没有到期的员工,请问怎么赔偿?谢谢
您好,我们单位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辞退我们这些合同而且没有到期的员工,请问怎么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