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接手一小区门卫室(无产权人),负责本小区垃圾转运。取暖费由个人交纳,07年刚接收当年,由以前的负责人员交纳的,有缴费收据。08年和09年都是我交纳的。到了2010年交取暖费时,热力公司拒收,说以前有欠费(大约有8年的),让把以前欠的费用补上才可以。我现在已联系不上以前的负责人。请问这种情况,欠费由谁来负责。热力公司是否也有责任呢?
我是辽阳庆阳化工厂一名女职工,丈夫原来在庆阳化工厂子公司工作,去年停薪留职出去工作,丈夫原来享受取暖补助,停薪后不享受了,这个厂子有一个规定女职工不能享受取暖补助,不少女职工为了享受取暖补助离婚并将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才能享受补助,单位不给女职工取暖补助对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享受取暖补助呢?
我在购买二手房时出现了卖方拖欠2000年以前的3年取暖费,2003年以前的取暖费是有政府机关缴纳的,请问如果涉及动迁等问题取暖费该有政府机关缴纳还是有个人缴纳。
我们是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腾达公司退休集体职工,我们现在享受的标准是每年35元,,全民退休职工每年标准600元,今年他们到长春财政去告状,回来后同意给他们发放每年标准1000元,我想问的是我们同在一个地区,享受的标准怎么不一样.集体的退休职工和全民退休职工有什么差别吗?
我是2008年12月30号接到的入户通知单,我的购买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在2008年3月末开始办理的,当时让我缴纳一年的取暖费,我没注意是那年的,今年我的采暖卡才到手,我去办理今年的取暖费,发现我的2008到2009的取暖费是沉欠的,开始交的原来是2007到2008的,我的取暖费问题应该怎么解决,2007到2008的取暖费我应该缴纳么
我们这里的门市房的卧室和卫生间去年是按照住宅面积算取暖费的,可是今年都改成按商用面积算取暖费了,供热公司这样做合理么?
你好,有事咨询麻烦帮助。我有一处楼房想要报停,物业规定交取暖费的时间是的时间是11.6--11.15日。物业以在小区内贴交费通知的方式通知住户, 由于本人不在此小区内居住,所以16日委托人去锅炉房办理报停手续的时候,被告知由于超过15日所以不能办理。16日再去,同样被如此告知,与此同时物业在照收取暖费,只是不能给报停
因为小区地势高,取暖用了压力阀,想问一下这笔费用该开发商出还是业主啊 ?跟隔壁小区之一路之隔取暖费却多加3元,这样的收费合法吗 要我们业主承担,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