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0月份在开发商处购买了房屋,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缴纳了相关费用,提交了相关资料,但是在2014年4月份,开发商还没有去合同备案,合同上说了,如果逾期备案要支付违约金,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支付违约金?谢谢。
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除不可抗力外,按合同规定逾期在60日之内的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超过60日的按总房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直到2009年4月28日收到交房通知书,我们与2008年12月31日收到开发商的延期通知书两个月,原因是由于雪灾、加强抗震、房屋质量检验不合格等一系
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期款后没有办理按揭手续,现因开发商延迟付款要退房算哪方违约呢
08年7月底签订的购房合同,并在签订当天支付了首期款,在签订合同时双说口头约定,因本人的公积金要到年底才符合贷款的条件,到那时才能办理好贷款,开发商可以提前让我在九十月份的时候进去装修,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是08年12月31日. 但由于开发商一直没有搞好进场装修的前期工作也就一直没让我进去装修,到十二月份我得到消息说
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期款后没有办理按揭手续,现因开发商延迟交楼要退房算哪方违约呢
本人08年7月底签订的购房合同,并在签订当天支付了首期款,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口头约定,因本人的公积金要到年底才符合贷款的条件,到那时才能办理好贷款,开发商可以提前让我在九\十月份的时候进去装修,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是08年12月31日. 但由于开发商一直没有搞好进场装修的前期工作也就一直没让我进去装修,到十二月份我得到消
律师好!我是重庆市忠县的,在2007年10月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正式的合同,约定2008年12月1日前交房。到现在为止,开发商也没能交房。整栋楼都是这样。所有业主已经在开发商交流过几次,都采用了拖得方式来敷衍我们。前几天,开发商老总,建委相关人员等跟业主交流了,他找借口来推脱延迟交房的责任,并不支付违约金
我于2008年10月份在重庆一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房,合同签订于2009年10月28日交房,时至今日也没收到接房通知。我于2010年2月1日电话咨询其售楼部,售楼部人员告诉我现在可以接房了,2010年2月2日我前去开发商处接房,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开发商财务提供了一份帐款清单,其中的违约金赔偿数额明显不对,只赔付从2009年10月28日
房屋销售合同中交房日期为2009/12/30,开发商至今未交房,前去交涉,对方回答总会交房的,这让我们等到何时啊!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到时我会拿到这笔违约金吗?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是在江苏省吴江市的,销售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2007/12/20,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日万分之0.3,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国家是否有相关规定啊?
我于2011年4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12年1月15日,但开发商称在11年年底时,因包工头中途突然死亡造成工人拿不到应有的工资而聚众闹事,延误工期,导致实际交房日期推迟至12年3月26日。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已付房款*万分之一/天)我们业主却讨不回来。这样的情况,如果开发商真心耍赖,我该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房人要求解除合同,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房人损失应如何主张权利?
购房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出卖人按已付款1%支付违约金。 房屋总价款约为50万元,根据合同计算违约金约0.5万元。但买房人已支付银行按揭贷款利息2.3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房人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请问: 1.买受人是否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要求交全款,我已付清全款,缴纳了大修基金,并签了购房合同,但交房期限已到,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子停工了一段时间,导致现在整栋楼尚未封顶,交房日期估计要延后至少一年,但合同中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是每天支付业主已交房款的万分之0.1,和同城其他楼盘相差较大,虽显失公平,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