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门店销售工作的,正常工资是保底+业绩提成。从2010年8月上班以来,每个节假日都不能休息,公司都没有给过加班费。过年期间店面关门,我们不上班,还扣工资。现在准备离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这两部分费用吗?
律师您好。 自从9月中以来,我们每个星期天都要加班,而公司说是调休到国庆放假,没有说明是调到几号去。后来除了仓库部门,其它部门都放了5天假期,也就是说仓库只放了国家规定的三天法定节假日,没有给仓库部门调休2天。接下来一直到今天2013年10月20日,共有三个星期天,还是照样要仓库上班,由于长期的上班20号这天
如果在开庭前调解过程中,女方如果声明“小孩归女方抚养,男方如果没钱支付孩子的抚养,可以不用给!”这样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的判决男方不需要支付任何抚养有关的一切费用? 另外男方在与女方结婚前,向女方父母借款现金,但是没有写借条,请问如果在调解过程中男方承认了有这笔钱,女方可以用这个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
签订销售任务为8万,协议规定:1、完成任务,按公司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和年终奖励;2、超额完成...奖励....;3、完成任务低于80%...扣提成...。里面没有80%100%的相关规定。公司处理方式为提成按照公司规定完成任务情况照发,基本工资照给,但业务任务年终奖励也要给,请问这种情况站在法律的角度公司应不应该给业务年终奖励
前几天出了个交通事故,电瓶车撞我小车,我车和电瓶车都没有损坏, 骑车人说头晕,报警后交警说有人员受伤要扣车,然后电瓶车拖车,我的车交警开走,最后交警认定我小车次责,电瓶车主要责任。去提车的时候产生了180的施救费用,我就想请问下我在完全没损坏的情况下我能自己开么?交警开走的费用能进保险吗?最后电瓶车无
我公司与另一公司之间有一个3--4米的堡坎,于是我公司与另一公司协商修建围墙,但是我公司把围墙修好之后另一公司不愿承担费用,合同上也并没有另一公司的名字,我们还能让另一公司承担费用吗?
我是在2014年3月24号出的交通事故我轿车,对方摩托车。我是右转对方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和我相撞,现在交警扣着我的车我已在医院垫付了1000元住院费和2000元手术费,交警队交了20000万元,但是对方还是不肯签字提车。现在我提出如果对方不签字提车我就不去垫付了。我想请问下如果对方不来跟我处理,我垫付的这些费用是否
我是个二房东,租的三室的房子,一间自己住,剩下两室转租出去了,其中一室租给了一对情侣,这男人是个小混混,经常和女朋友吵架,因为他们住进来之前说的是这女人自己一个人住,所以就租给她了,但没几天那男人也住进来了,而且有一次我发现了他吸毒,当时隔壁另一室的住户也在场,但当时想只要不威胁到自己就当做没看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