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元月5号在合肥瑶海区柏庄春暖花花9号楼买了一套房屋,已预交首付20多万,本人离异,名下无房,置业顾问要求的资料也提供给售楼部门,一直到今天14年4月15日首套证明还没有开出来并不能签定房屋合同,其间多次联系我的置业顾客她说我资料不全,要求我前夫房产的资料,但是我前夫房产已卖并在2014年1月20号左右过户给对方,我就将买我前夫房子的房主姓名身份证和房产证号也提供于置业顾问,目前又一个多月已过去,还是没有音询,我询问置业顾问,为什么一个首套房证明这么难开,置业顾问要我提供买前夫房子的现有房产证复证件,我个人认为这是无理要求,首先第一我是离了婚的,我要求前夫办个办那已觉得过了,第二别人于我素不相识,怎可能将自己房产证复件证给我。于是我和置业顾问说如果开不了首套房我就退掉房子不买了,对方要求我赔2万的违约金,我个人觉得售楼部问太过份了,售楼部一个首套证明开不了导致顾客退房也让顾客来赔这个费用,那么我想问我20多万交于售楼部,占用我个人资金,这几个月的损失谁来赔呢。我现在就一个要求,要不这个星期就把合同签了,要不退房,两清,谁也不要赔偿谁,又不是只有一方损失。我想知道他们索要我2万元赔偿金是否合理
男方提出 在孩子房间挂三个人的合影或他们父子的照片 孩子懂事了要我们复婚,我们就必须无条件复婚 这两点要求合理吗?写在协议中受法律约束吗?
眼睛外伤白内障十级伤残单位已经赔付,现在伤者以继发青光眼要求赔偿,是否合理
眼睛外伤白内障十级伤残单位已经赔付,现在伤者以继发青光眼要求赔偿,是否合理
工地工人与其他班组发生口角,(对方辱骂在先,我方工人才还嘴)后对方纠结多人围攻该工人,并对其进行攻击,工人才给予还击,对方工人手掌骨折,要求我方赔付医药费,误工费等是否合理
我方工人在上班时,因工作琐事与其他班组工人发生口角,对方辱骂在先,之后对方纠结多人对我方工人进行攻击,多人劝说无效,并先动手打我方工人,我方工人给予还击,众人劝说之下,我方工人率先停手,对方还用安全帽砸我方工人,双方抓扯中,对方工人手掌轻微骨折,却要求我方赔付医药费,误工费等,约2.5万,是否合理。
我日前在深圳笋岗租了一套房子,签完才发现,房子是业主委托一家叫家业永恒的房产机构进行出租的,但是他们要我打房租的账号是私人账号,不是房产公司账号,我担心不安全或者有后患。请了解这种情况的律师给点建议。另外在网上逛了一圈,发现这个公司貌似有诈骗性质,一旦发生纠纷,我应该找哪个部门能帮助协调解决纠纷?
我新买的房子,首付40%都交了,合同约定13年12月31日交钥匙,由于我贷款没下来,所以开发商没有按合同交房日期给我钥匙,这个是否合理?另外还有就是我这边要冬季取暖,我现在刚把贷款办理完毕,准备拿钥匙,但是开发商说 必须把 去年 9月15日到今年4月15日的取暖费都交了后,才可以给我钥匙。我不明白钥匙是4月份给我,凭
公司需要进行员工培训,强制我们报名参加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强制签订,内容我没有仔细看,协议也没有给我一份,但是我签字了。现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按照协议,要求我偿还培训费用2000。另进行培训是有证的,但是并不是给我们的,当时培训老师说是给公司的。
债务人失踪(有房子及耕地),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偿还是否合理?能否走法律程序?
我父亲今年68岁,2003年做担保人,借7万元,借条上写每年还款一万作为利息,没标明确还款日期,债务人因养殖亏损,到2012年为止已还7万元钱,债务人已尽能力还款就把本金还了,利息就不还了,现债务人失踪(老家有房子及耕地),债权人要求我父亲偿还,但我父亲已无偿还能力,就间接需要我们偿还,请问是否合理?债权人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