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买房售楼要求我赔2万元是否合理
买房售楼要求我赔2万元是否合理 本人于2014年元月5号在合肥瑶海区柏庄春暖花花9号楼买了一套房屋,已预交首付20多万,本人离异,名下无房,置业顾问要求的资料也提供给售楼部门,一直到今天14年4月15日首套证明还没有开出来并不能签定房屋合同,其间多次联系我的置业顾客她说我资料不全,要求我前夫房产的资料,但是我前夫房产已卖并在2014年1月20号左右过户给对方,我就将买我前夫房子的房主姓名身份证和房产证号也提供于置业顾问,目前又一个多月已过去,还是没有音询,我询问置业顾问,为什么一个首套房证明这么难开,置业顾问要我提供买前夫房子的现有房产证复证件,我个人认为这是无理要求,首先第一我是离了婚的,我要求前夫办个办那已觉得过了,第二别人于我素不相识,怎可能将自己房产证复件证给我。于是我和置业顾问说如果开不了首套房我就退掉房子不买了,对方要求我赔2万的违约金,我个人觉得售楼部问太过份了,售楼部一个首套证明开不了导致顾客退房也让顾客来赔这个费用,那么我想问我20多万交于售楼部,占用我个人资金,这几个月的损失谁来赔呢。我现在就一个要求,要不这个星期就把合同签了,要不退房,两清,谁也不要赔偿谁,又不是只有一方损失。我想知道他们索要我2万元赔偿金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hj1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4-04-15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