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这样的,甲方与乙方是姐弟关系,甲方是弟弟,乙方是姐姐。事情是发生在大概2012年7,8月份。具体事件是乙方的儿子用借用甲方的户口本用一下为理由,在甲方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下,骗走户口本,未告知用途,结果事实上是将母亲也就是乙方的户口上到了甲方的户口本上。主要意图就是,甲方有一套房子有拆迁的希望,而拆迁赔偿是按户口人头来算,乙方想骗取一套拆迁后的赔偿房和部分赔偿金。还要求甲方分出一间房来给她写户口。甚至还有以后过来分房子的意思表示。作为甲方认为这种蛮不讲理的欺诈行为,完全是于道德不和的。从道德上不可容忍。本人作为甲方的女儿,想咨询一下,如何能够将乙方的户口拿走。重点是在上户口的时候甲方并不在场,而且没签署任何的同一文件。由于乙方的丈夫原先在地方派出所干过小职员,所以建立了一定的人脉关系,所以才得以如此迅速的方式上好户口。在事情发生期间,并无报警起诉行为。需要律师提供一个可行的办法将乙方的户口拿走,声明一下和乙方谈判这条路已经完全无法行得通,必须使用强制性措施,还有就是尽量能够减少成本。原打算采取行政复议,但已过诉讼时效60天。
侄子的户口在大伯一家的户口下,出生证父母一栏是大伯夫妻名字,会产生财产纠纷吗
我叔叔的儿子户口在跟我们在一起,是侄子,但是他的出生证父母一栏上面,当时填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请问以后会产生什么财产继承的纠纷吗?如何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原来我是住在闸北区老房子的,后来国家有经适房,我家第一批就申请到了,老房子里户口有6人我家3口加爷爷奶奶加我娘娘的儿子 (娘娘的儿子户口是以前读书签来的)。我家是5人申请经适房的(不包括我弟弟的),在申请过程中我爷爷奶奶在半年间相继离世,因家里条件困难 ,把原来老房子卖了(在老人双双
你好,双方户口都是湖南的现在在中山可以办离婚吗?没有财产纠纷
你好,双方户口都是湖南的现在在中山可以办离婚吗?没有财产纠纷,双方都同意离婚,有1个8岁的儿子,女方现在怀孕4个月,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吗?
两个老人有三个儿子,户口分别挂在大儿子和小儿子的手上,因为拆迁是按照户口算,老人的户口在谁家,钱就给谁的,老人想把因为他的户口所产生的钱财平分。想去公证处公证,请问大家,能公证吗?如果能公证,应该怎么写公证书。 因为户口所产生的利益问题由三个儿子平分。然后由乡里面出面,钱就不经过大儿子和小儿子的手了
夫妻离婚,女方户口要迁出。男方因要更改户主不同意。男方户主(爸爸)不同意更改户主,导致户口迁不出。我们改怎么办,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可以强制迁出 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可以强制迁出呢
2011年毕业签署的公司说我符合公司管办理档案和户口的条件,2011年7月份入职,将报到证给予公司,档案关系转到公司,户口放在公司集体户口上。2011年8月份公司让我签了一个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办理天津市户口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 因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为了表示甲方以人
我于2010年在山东蓬莱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原房主户口一直未迁出(原房主就这一套房产,没有户口接收地,现在连人都联系不到了),导致我的户口一直无法迁入,请问有啥好的解决办法? 派出所已经咨询了,就是要原房主迁出,关键就是原房主一直无法迁出,请问还有没有其他解决办法,难道这个问就没有其他解决途径了吗?
离婚纠纷本人外地户口暂住证过期三个月可以延期把官司放在常州打吗?
本人浙江温州泰顺户口,老公安徽枞阳户口,因半年前老公家庭暴力至今分居有半年了,今年三月初他到我老家起诉了离婚,3月7日我收到了泰顺法院寄来的传票,因本人一直在常州居住,但暂住证过期三个多月了,请问我可以去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延期请律师把官司放在常州来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