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在其外孙女婿的介绍下认识了在深圳办工厂的雷某(外孙女婿的亲舅),听外甥女婿讲说雷现在缺资金和管理人才很想找几位投资者一起以股权制来入股合伙经营这家工厂,因都是远亲的关系,我当时没有表态,后来雷某多次来电表示希望他外甥和我合伙经营此厂,我当时了解了一下此工厂经营状态还是很令人满意,就同意入股,在雷某将公司资产盘点完毕后,总资产大约80万左右,但他在工商局注册是300万,我于今年8月和雷老板到深圳南山做了公正,当我把第一笔资金15万元打入他指定的账上后,雷某于8月下旬表示不想让自己的工厂给别人来赚钱,拒绝我们入股。我找他要钱,他打了一个欠条给我,在后面我多次上门要债,他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现在他欠他外孙的钱,他外孙已将他的车开走,他就以我是他外孙介绍的,要我去找他外孙要钱。拒绝还钱。
我爸与人发生口角后,对方先连续打了我爸3拳,在旁人拉他无效的情况下,打我爸第四拳前,我爸爸打了对方一拳,结果对方摔倒后又冲上来准备打我爸爸。结果我爸爸就又打了他一拳。 后来对方报警。我爸爸的验伤报告出来说身体没有问题,但是对方住院了。硬说是我爸爸把他打成肺气肿。住院了一个多星期。 不知道我爸爸属于正
为了帮徒弟调解,对方发得侮辱,恐吓短信。与对方在我家发生拉扯,对方已随从拿板砖拍我后脑,造成五厘米以上创面,我随之还手,对方一个鼻骨造成两处裂痕,一个头部3厘米左右创面,请问这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工伤使无名指及小指断两个关节,请问这属于几级伤残?该如何鉴定,及以后的赔偿问题?
工伤使无名指及小指断两个关节,请问这属于几级伤残?该如何鉴定,及以后的赔偿问题?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受伤为右手,伤者60岁左右,性别男。从事农村集体联合合作社地粉碎玉米秸秆的工作时受伤的 如果是雇佣关系就不需要各方面认定,只要医治好伤者后谈赔偿就可以了吗
我朋友在行驶中的车上被人打 打后还被推下车 医院诊断枕骨骨折 右枕部硬膜外血肿 左额部脑挫裂伤 蛛网膜下腔出血 身上还有几处擦伤 请问属于轻伤害还是重伤 该如何要求赔偿?是不是一定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
2005年,朋友叫我去投资电站,当时也发了股份本,这几年电站也运行正常,而且效益很好,可是我一直拿不到该属于我的那份钱,请问我该怎么做
销售人员向各户推荐产品夸大产品使用功能,误导客户购买,是属于欺骗行为吗?法律会如何制裁?
软件公司人员向客户推荐决策版本软件(9800/年),介绍产品是使用功能时,列举了多种功能可以使用。客户购买后,发现之前列举的功能并没有使用的权限。这些功能的使用权限属于机构版本软件(26800/年)才有权使用的。要使用的话,必须购买机构版本软件(26800/年)。 请问该销售人员以欺骗、误导的手法,让客户购买软件。
我是从事旅行社订房业务的,上个月一个顾客订了香港两间两晚的住宿,合计RMB4040元整,预订的时候已经跟她说得清清楚楚这个房间一经确认将不可取消及作任何更改,也有书面确认书给她,她也同意,还一再叫不要取消她的房间,房间一定要,她也是经常入住香港的酒店,香港酒店的预订流程和规定她也很清楚。订好房后说好第二天
事件人:我的同学张小红,同学的弟弟张小虎,我的朋友陈阿东 陈阿东跟张小红、张小虎并不认识,没见过面,只是通过我得到张小红的QQ号,并加小红为好友 张小红的QQ又经常让弟弟小虎使用,小虎就假冒小红跟阿东聊天,聊天过程中以种种理由向阿东借钱,阿东以为聊天的对像是我的同学张小红,前后总共汇款10000元给到张小红
事件人:我的同学张小红,同学的弟弟张小虎,我的朋友陈阿东 陈阿东跟张小红、张小虎并不认识,没见过面,只是通过我得到张小红的QQ号,并加小红为好友 张小红的QQ又经常让弟弟小虎使用,小虎就假冒小红跟阿东聊天,聊天过程中以种种理由向阿东借钱,阿东以为聊天的对像是我的同学张小红,前后总共汇款10000元给到张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