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书 同志: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2008年11月20日签定的《活林木出售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甲方将马分宗梁子、雷打石、试验地、木瓜树湾四片杉木以 元出售给乙方,协议规定砍伐时间为2009年1 月1日至2010年3月30日止。在砍伐日期将近之时,甲方已多次电话催促和告知乙方,但均无明确回复。现砍伐日期已过数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章第九十四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要求终止该协议,并不予退还协议内约定的定金。望乙方在接到此通知后7天内给予明确回复,如不回复或回复含糊,则视为默认解除2008年11月20日与甲方签定的《活林木出售协议书》所规定的一切条款,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 2010年10月30日 请问此份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在五月底与我刚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但是却又在六月说解雇我,就是在本月11号一个部门经理口头通知的我~要我抽时间办理交接及收回我负责的项目尾款~~没有任何书面文件~也没拿出解雇理由。此后我未去公司,一直在外面催收样机及尾款,公司也一直没有我联系。我想问一下, 1、该口头解雇就属于正规解雇手续,我就算正式被解
我的姐姐是一名乡村医生,在乡镇上开了一个药店,由于申请办理了医保定点,所以最近刚买了两间店面房,总价是18万,双方协商好了,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完成了付款交易(一次付清)。在卖方确定收到付款后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此合同是双方协商自拟的合同,大意是我姐姐给对方多少钱,对方两间屋的所有权归我姐姐,且并没有注
程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有关合同的问题 我大伯因年事已高,生活困难 他有四个儿子 所以在赡养的问题上 就由我父亲和我二伯做主,签定了赡养合同,并请三个舅舅当场签字,此刻我所要问的是 在签字的时候大伯的三儿子并不在场 是在场的个长辈擅自代为签字 ,此刻 我三哥以不在场或没签字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本人想委托一位同学帮忙办理出国留学(他没有成立公司,只是自己从国外回来,有经验而且收费低)。我想问我们两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需要什么方法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我的合同是4月20号到期,之前我给公司提出要求加薪才续签合同,公司同意了,我也发邮件给公司说我愿意续签合同了 但是之后,我在机缘巧合下拿到一个外企的offer,外企给出的条件更好一些,我也想珍惜这次机会去外企发展,外企给我发出的上班通知是5月4号上班 但是我今天给公司老板提出不希望续签合同,老板表示希望我能留
委托合同纠份案中抬头为甲公司,落款为甲公司,印章为乙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乙公司已经收购了甲公司)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是有的,内容是如果遇到国家占用土地时他方就要无条件退出,所有的投入归我方所有。但是合同没有公正过,不知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需要打官司的话是否有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