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一方自己出钱买的商铺,但这一方只想产权是自己名下,而且丈夫同意,现在合同还未签,请问我改走哪些程序。
我和孙某婚前购买一套住房,由我向其父母提出借款付首付。其父母出资18万全部由孙某收拿并支配。而在购买时,房子首付孙某实际出资149000元(含过户费),我出资30000元,并且由我支付的中介费和担保费共11000元。我实际出资共41000元,王某出资149000元。2007年9月份该房屋买卖达成。在办理房产证时,保定规定只能用一个人
我和刘某婚前购买一套住房,由我向其父母提出借款付首付。其父母出资18万全部由刘某收拿并支配。而在购买时,房子首付刘某实际出资149000元(含过户费),我出资30000元,并且由我支付的中介费和担保费共11000元。我实际出资共41000元,刘某出资149000元。2007年9月份该房屋买卖达成。在办理房产证时,当地规定只能用一个人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事情的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家庭是个重组家庭,我和我爱人、母亲、继父、继父的女儿和女婿,在母亲结婚前他们各自拥有一套住房,现在继父的女儿结婚继父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女儿结婚用(口头),并与母亲达成口头协议继父的房子归他的女儿,我母亲的房子归我,但是现在继父的女儿要生小孩了,并且他们要
父母早离异,打小我户口一直跟随父亲,但不知该房子产权有我名字否,现父亲有再婚打算,逼我迁移掉我的户口,因父亲打算变卖房子,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这个权利获得我的那部分!?
本人哥哥单位在2006年分了一套福利房,当时因为哥哥家才新买了一套商品房没有钱购买,经我们商量后,决定房子还是要,但是由我出钱买,我来住。但因为房产证要等到还贷完后才能过户到我的名下。房子到现在还是哥哥的名字,贷款还差一年就还清了。(因为单位分房价格便宜,我还另外付了25万元做为我们买下这套房的差价补尝和
您好,有个事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姨夫现已死亡,他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女孩从小跟着母亲的,从来不往来的。现在有一处房子的产权证是我姨夫的名字,这套房子是我姨夫和现在的这个妻子买的。我想问一下,可以把产权证上的我姨夫的名字改为我姨妈的名字吗?那这处房子我姨夫的女儿有份吗?(注明:女孩从来不和我姨夫
孩子父母协议离婚3~4年.由父亲和爷爷抚养孩子(因为是和爷爷住一起的,父亲平时忙所以做饭什么的,都是爷爷弄).孩子每个周末会去她妈妈哪玩一天. 离婚时男方也给女方一部分经济补偿,女方甚至在男方不在家的时候去家里拉走一小部分电器,家具. 现在,父亲不在了(交通事故),父亲给孩子留下一套署名是孩子的房子.打算父亲后事完后,
本人和女朋友刚刚付了首付(房价50%),结婚证,房产证都没有拿。首付大部分90%是由本人出钱,刷卡付款有记录。因为政策原因,合同上挂的是两个人共同购买。另外,此房购买地区为她的户口所在地。请问如果我们不能结婚了,房产如何分割?另外,房产证还没有办,对方会耍耐不去办房产证,我的权益会不会收到影响,如何处理?
您好律师:我咨询一下关于房屋买卖过户期间所产生的问题。 我母亲名下有房产一套,房本名字是我母亲的,今年我母亲想卖掉这套房子,但是在房管局过户时遇到了问题:这套房屋是我母亲和我继父共同居住的平房拆迁所得,我母亲和继父在离婚的时候平房还没拆迁,当时离婚协议写着平房归我继父所有,如果拆迁给房我母亲有优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