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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房屋产权分割问题,敬请审阅。

离婚房屋产权分割问题,敬请审阅。 我和孙某婚前购买一套住房,由我向其父母提出借款付首付。其父母出资18万全部由孙某收拿并支配。而在购买时,房子首付孙某实际出资149000元(含过户费),我出资30000元,并且由我支付的中介费和担保费共11000元。我实际出资共41000元,王某出资149000元。2007年9月份该房屋买卖达成。在办理房产证时,保定规定只能用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就用了王某的。从银行办理了按揭抵押贷款手续。自当月起便由我开始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每月计1600余元。2007年12月我和王某结婚。婚后一直由我偿还房屋贷款计60000余元。另,婚后王某还逼我补写了一张向她父母借款180000的借条,并签字按手印,落款日期为婚前即2007年9月,并由她保管。请问:若是现在离婚,该房产如何分割??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多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渤海砺剑(河北)
提问时间:2010-10-19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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