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二次重分地只留下自己开垦种了杨树果树的几亩地,却把82年分得自己11亩多的地与自己开垦13亩多的耕地共计24亩强行收回。19年来自己一直维权却无果,总是拖……那时归定说种上树的归种值者,不计在二次重分地,他们却计在了其中,并多做了产量。自己开垦的荒地归开垦者继续种植不计在二次重分地中,他们却强行收回。种植杨树的在82年第一次分地顶一亩地,做300斤产量。二次重分地时却做4140斤产量,并且当时也是种了多年的杨树让怎么种怎么,那多出来的是自己开垦出来的。因为有山坡水种什么也活不了,只能种杨树!法院不受理说是这样只能调解,政府却是拖拖拖。告天不应,问地无门
第一轮分地我家分了6.6亩地,92年我父亲就口头说把2.9亩地给王某种植,一切费用由王某交,啥时候要啥时候收回,98年村委会就把我家2.9亩地承包合同给了王某,我家却没有,97年父母离婚也没经手合同,这样我家合同就变成了3.6亩,我家地少,以为那地还给王某种植,在修路占地我家才发现村委会私自把我家2.9亩地承包合同给了
信访附件: 《邯郸市中院一审“(2007)邯市民二初字第3号”》 《河北省高院二审“(2009)冀民一终字第186号”》 一、适用法律错误 原被告双方2001年签定《土地承包合同》期限20年,2007年被告单方解除合同,2007年5月原告向邯郸市中院提起诉讼,判决过程中法官在判决书中都已明确认定该案
二十多年前同村村民将自己名下的十多亩地转给我名下,由于当时农业税重并许下以后土地卖钱也归我所有的承诺,现在国家发展有农业税补贴和有可能土地征地的原因现在想要回土地,现在农业税补贴和土地权都在我名下,他找来仲裁解决,仲裁给出的是我种三到七年以后土地归还给他或者以每亩500元的补偿土地权当年归他,但即使按
请问地方政府有权利将所有土地不经本人同意全部收回吗?国家承认地方政府的二次土地承包土地政策吗?
户口在当地,一少部分人迁出本地(户口还在省级区域内)地方政府在二次土地承包中把所有土地收回。 请问地方政府有权利将所有土地不经本人同意全部收回吗?国家承认地方政府的二次土地承包政策吗?
在本村居住的婚嫁女不得享受本村的土地安置费,到法院上诉赢得官司,村委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一书下来说此类案件不属于法律受理案件,不再受理婚嫁女的土地安置费案件,我们广西北海的好多农村的婚嫁女现在都变成了黑人黑户,我们要这样才可以争取到该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