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雇用一农民工在一工地干活被落下的土方砸伤没有入工伤保险,在第一次医院检查时没有检查出问题,医院建议带药回家休养,本人也同意,半月后感觉疼痛加剧又重新检查诊断为胸椎骨折,做了八级伤残鉴定,现在具体的赔付标准是多少?
在2013.7.7 因万某倒车忽视行车安全,导致我爸爸脚趾骨折,事故认定万某负全部责任,当天万某送我爸爸去医院看病的时候交了2000元给医院,现在过了几天了,医院人员通知我们要交费了,我打电话给万某,他就不愿意拿钱来,说有什么事你跟我的车的保险公司说,我该怎么做才好?
本人是包工头,去年8月份有一个工人在工地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当事人骨折,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轮椅费等等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来出的,到目前为止花了将近二十万元,现在是正在恢复阶段,当事人要求我给他签订保证书,要我保证他一直等他到好都是我来负责,我感觉他的要求不合理,
本人是包工头,去年8月份有一个工人在工地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当事人骨折,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轮椅费等等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来出的,到目前为止花了将近二十万元,现在是正在恢复阶段,当事人要求我给他签订保证书,要我保证他一直等他到好都是我来负责,我感觉他的要求不合理,
本人是包工头,去年8月份有一个工人在工地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当事人骨折,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轮椅费等等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来出的,到目前为止花了将近二十万元,现在是正在恢复阶段,当事人要求我给他签订保证书,要我保证他一直等他到好都是我来负责,我感觉他的要求不合理,
我骑摩托与电动车相撞,责任是各50%。两个驾驶员都轻伤,电动车上有个乘车的人骨折了。请问我是否得赔偿电动车乘车人50%的各项费用 电动车乘车人是否有责任(因为电动车不应该带人)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做了有接近两年了,在今年6月份上班的时候,工作时不小心把手弄伤了,去了医院,花了1千多块钱,本来当初厂里说只要拿到医院开的正式发票就可以找他们厂里报销,后来,我拿到医院的发票证明,给了他们,中间我也找过厂里几次,他们说会处理的,前一阵子,厂里打来电话说:"我7月份工资可以拿,
我母亲为湖南一家国企的退休职工,2012年2月被单位返聘。在2013年4月,因工作意外受伤(右脚足背趾骨2-4根骨折,医生估计最低可达10级伤残),但是单位在我母亲退休返聘期间未与之签定劳动合同,也未给我母亲购买任何保险。但是,在我母亲在医院治疗期间,企业也承担了我母亲的全部治疗费用。现在我母亲正在家里进行休养,
我工厂一名员工有事没来上班,便自作主张叫来了他老婆代替上班(她老婆不是我厂员工),这件事情自始至终都没有通知我(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后来他老婆在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而且还很严重,需要动手术。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负责任吗?如果需要负责人,责任大吗?补充下:工厂是我开的,现在我已经把她送到医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