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左右父母离异,我跟父亲在一个户口,我父亲把房子卖给了别地的拆迁户,由于农民宅基地不能买卖,所以当时合同上写的是长期租赁,然后合同和地契都给了人家…现在父亲去世,我想以无处可住为由申请合同无效,可是我手里什么资料都没有,怎么办?胜诉的可能性大么?是不是需要给买家做一些补偿?
请帮忙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我说的地契就是建房许可证,证明宅基地所属的只有那么一个文件,在人家手里
我是不是可以让村委会开个证明?或者去镇里的资料库调档复印?
北京郊区的农民,以前是农民户口,但后来进城成为工人,户口成为居民户,且搬到城镇居住,不以农业为生,97年时,因父亲(本村农民)去世,继承得到属于自己的宅基地的房子。 问题是,我记得国家法规规定,如果迁出户口,不以农业为生了,宅基地要收回,是这么回事吗?那他的农村的家岂不是没了?再次,他的儿子或配偶
我是北京近郊的农民,家就住在三环路边,和父母姐姐住在一起,结婚多年,并且已分户,想申请宅基地单过,村委会说村里已经没有地方建房了,可是村里有好多房(村委会所有)都在出租,我却没地方住,请高人指教!!!
请教大家: 农村老房屋宅基地本属于我家,但现在由于村里盖楼房,我爸的亲哥哥说那老房宅基地有他一部分,原来以前老人都说好了,这房子属于我爸的,以前的证人由几个人,现在只有一人,但他不肯作证,以前老人分的房子又没写文书,现在我爸他哥非说有他的,跟我们又吵又闹!不过我爸交了几年的宅基地税,有单子,还有一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而与农民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购房屋已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请问这款条例出自哪里
您好,我是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的一个农民,现在我们这里在搞城中村建设,要拆除我们家这一代,但是给的房屋评估价格很低,我想知道这农民的宅基地房屋是否应当有多的赔偿补偿呢,因为我们批扎基地的时候是按照平米花钱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