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明天就要出国了,她不肯卖房了,想一走了之,只退我的定金不赔偿我的损失,广州15号限购令出来后,作为华侨(常年在外,非常住人口)他卖掉后不能在广州买房了,损失很大,她就找借口说证件逛街时丢了(并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自签完合同后一直没有跟我联系过,也没有给我解释,只托中介告诉我,并且之后也不接中介电话),我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在广州天河,需要怎么做?向哪个法院提交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我老婆与别人发生了债务纠纷,现对方要求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我家房产,现在法院同意我们让中介公司把卖房首付款中部分款(与诉讼标的相同)打到法院帐号,法院同意撤消查封,让我们做房产正常交易,如果对方在我们交易办证期间(法院开庭前)又提出证据要求再次财产保全,法院会支持吗?会不会影响正常交易,如果这样不是
我父亲在9月5日车祸造成颅内出血,目前还在医院治疗,已花费5万元,其中肇事方垫付1.2万元,最终医治费用暂时没法核算。交警因我父亲还不能说话中止了责任认定(事发时我父亲一个人),并建议我通过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继续扣押车辆,请问我还需要提供财产保全的担保吗?谢谢! 我现在的钱全部用在了我父亲治疗上,目前也在
对方在28日以6万元保证金将我的车保全了,如果我以6万元反担保将车拿回来,听说对方就可以申请法院调解,调解后不管 我同不同意就执行了是吗??我可以要求法院直接开庭判定吗?判定了我可以申请法院直接向保险公司执行吗?我想拿车是被告该怎么办??请大家详细点告诉我怎么办???谢谢!!我还没请律师
我有一表姐,去年和她母亲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当时不够,向表姐的一朋友借了。【补充:这个朋友不在上海工作,他是炒股票的,原来他资金不够时向我表姐借过,这次表姐买房,都还给表姐了,表姐房款不够,他又借给表姐点儿,这些钱都是从他朋友的信用卡上转到我表姐的信用卡上的,以上的还款和借款都有借款条,前一阵
在执行判决、裁定保全的财产过程中,一审法院作出了执行查封、拍卖的裁定,在审查执行异议过程中,又作出了不予执行的裁定且被二审法院裁定维持。现二审启动再审程序维持了一审判决,原执行判决、裁定保全的财产的裁定是否自然生效,不予执行的裁定是否需要撒销。
律师好,我想诉前保全债务人的一辆车.我的债权是2万元,我必须提供给法院2万元的现金吗?不能给法院一个2万元的存折用于担保吗?我是天津的,为什么有的人案件的担保就是用一个定期存折交于法院就行呢?难道法院的程序这么随便吗?
我走到了婚姻的边缘,目前共有财产只有一套房子,但已经公证了,内容是赠予给孩子,18岁后孩子自己处理。因为没过户。房子是他的名字,怕他自己卖掉,我现在要不要申请财产保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