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友在深圳一电子厂从事IT主管三年多,今年一月十日公司招聘新IT主管直接顶替他的岗位,事前没有通知他,事后也没有宣布他不是IT主管,只让他维修一个传真机,两个月没有其他事可做,只得离开公司,公司说他是辞职,不给补偿。请问:公司是变相辞退员工?任何申请补偿?
在员工提出了离职申请后,合同是30天离职。但公司想在员工提交申请后提前辞退员工,要支付员工补偿吗?
在员工提出了离职申请后,合同是30天离职。但公司想在员工提交申请后提前辞退员工,公司要支付员工补偿吗?
本人于2012年11月5号进公司上班,现在还处于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以“不适应工作岗位”为理由要辞退我们,问公司具体原因就说一些没有任何考核证据的原因,例如:与客户没打好交道、与同事没处好关系之类的。今天去找公司索要赔偿,公司缺一口否决,还叫我们立马办理辞职手续,我们不妥协,公司还提前截止了我们的上班日期(
公司合同期限未满以不正当理由辞退员工,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我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首先感谢您阅读了我发布的问题。我是在2007年7月在公司入职的,与公司签订的最近期劳动合同从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到期,双方合同期为6年。(如合同到期就工作10年了)。上星期公司领导(甲)找我谈话,要辞退我,理由是在公司组织经销商订货会时公司高层领导(乙)电话邀请了一位以前曾经代理过公司产品的经销商参
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赔偿,腊月27才告诉我,你被解雇了,根本没有提前通知我,我该怎么维护作为劳动者的权利??求帮助!!!!
我是2014年1月2号进公司,签订合同为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1年。职务为美工策划。2月3号下午接到通知要将我调到防损岗位,类似超市保安人员。如果不服从就让我辞职。并且催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当时应聘的是美工策划肯定不会服从这个安排,所以2月4号早上打卡后下午就没去了,人事部门说如果3天无故旷工就会开除我。 由于是
我是2014年1月2号进公司,签订合同为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1年。职务为美工策划。2月3号下午接到通知要将我调到防损岗位,类似超市保安人员。如果不服从就让我辞职。并且催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当时应聘的是美工策划肯定不会服从这个安排,所以2月4号早上打卡后下午就没去了,人事部门说如果3天无故旷工就会开除我。 由于是
公司成立10个月了 我们工作7个多月了、突然领导下达公司要搬到别的地区、离我们很远、但是是一个省的、领导让我们另找别的工作、这不是变相辞退吗、、、请问我们法律范围之内的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没签任何协议、合同之类的、、也没给买保险、我们不是犯错误被开除就开除了、、我们只是觉得对我们不公、、公司唯一一个好
我公司以工作失职为理由辞退我,我现在是怀孕期间,在公司上班一年时间,请问我应该怎样走法律程序,需要什么相关资料和公司应该怎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