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干部,九二年从企业离休,九五年去世,想了解下安徽省对从企业离休的干部遗属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执行标准如何?谢谢
我父亲是一名林业离休干部,母亲没有工作,现在每月领遗属补助是近两年500元,没有房子,原来林场的房子倒塌,现在自己租房子住,林场应不应该给解决房子等问题。
我丈夫是1944年参加革命工作的,现已离世近10年,由于当时我们有3个子女要抚养,所以我一直没有去找工作,198几年浙江省有个文件,关于离休干部遗属的医疗待遇,我一直是按文件规定100%报销的,自去年出台了新的医疗待遇文件,只提到解放战争时期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属医疗待遇,而我的待遇他们也按这个文件规定
我爷爷是建国前的老革命! 和毛主席照过相是全军的先进工作者! 前年因病过世!所在单位一次性给予家属20个月工资和1000元的安葬费!别的什么都没有了!请问只给这些合乎国家的政策吗?? 请详细答复!谢谢
我公公离休前是事业单位(公路分局下属单位),1992年去世后婆婆生活困难补助按文件标准(80元)执行,2000年单位分家后到2010年补助标准从未上调过,单位劳资部解释给予解释(企业没有离退休之分)。请问这个理由是事实吗?
请问企业离休干部病故后抚恤金、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和丧葬费执行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父亲是成县供销联社的离休干部,其养老金属于财政拨款社会统筹的。但社保局执行的是甘人社通【2011】182号和甘老字【2008】55号文件精神。我要求按民发【2011】192号文件执行。同时,社保局说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是原单位解决,原单位说你父亲工资已统筹你找社保,请问这笔费用应由谁来支付
我父亲系解放前参加工作的干部,九二年从安徽一企业离休,九五年去世。想了解下安徽省对离休干部遗属的待遇问题是怎样规定的,执行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