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感谢您浏览我的问题,以下是我所遇到的困难,望请各位解答本人将感激不尽。 是这样的我爷爷在我们镇上有套房子(小区)大概1996年建成,但是无产权证与土地证(是否能做公证),只有类似合同的书面协议,目前我奶奶还健在,现在爷爷想把房屋给我(亲属已同意)因为怕以后。。。而且有听说房屋要拆迁了,担心到时补偿时有纠纷,所有想请教下各位律师该如何立遗嘱才据有法律效应,流程要怎么走与大概的费用。(希望能详细点)谢谢!!! 补充:听说没有证得话可以做 赠予 但是具体的流程不太了解,不同区域是否流程也不同。
因我长期居住在国外并已加入外国籍。我今年七月全款支付购买了上海市一套商品房。因为已属外籍华人,无权在国内购买自住商品房,因此用父母名义购买了此商品房,是期房明年秋天才交房。请问,等我父母拿到房产证后,是否可以再已赠送形式还给我? 并且,我是否可以 以此理由办理在中国的“外国人居留证”? 叶落归根,此房
我和老公已结婚快三年,因我父母家拆迁,父母承诺给我们一套房子,父母怕老公以后对我不好到离婚地步时会跟我抢房子,请问房子的房产证写我个人的名字并在办理房产证时父母写个说明房子赠予我,我老公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拥有权,这样行吗?谢谢!
我婚后和父亲共买一套商品房,他占30%,现他要将房产赠予我,就做个公证有效吗?假如要交赠予税应交多少?赠予部分是否属本人个人所有?
我奶奶生前留下一套老宅,她过世后拆迁我们分得一套安置房(尚未办理产权证),奶奶共有4个子女,我的大伯、两个姑妈以及我的父亲,现在我的父亲也已经过世,我的两个姑妈想要各自将安置房中她们应享有的1/4房产份额赠送给我,即我将占有3/4的房产份额,这种赠予方式能实现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我婆婆现在要把房子给我们夫妻,要到公证处做赠予公正,请问:如果公正书上只说明赠予人为我老公,即使我们为夫妻关系,这个房子将来是不是只属于他一个人?
我即将面临再婚,我想在结婚前把我的房子赠予给我与前夫三岁的儿子,我儿子才三岁可以享有房屋产权吗?再婚后的配偶还能享有我房子的产权吗?
我老公去世,其父附条件赠予的房产经法院判决房产归其父亲所有,但其拒绝支付我应得部分的钱,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将房产拍卖。(所附条件:其父有永久居住权) 他就是不想给我补偿。房产通过法院的话能卖吗? 他有住房,他想现在转移。
我现在有一处房产,原来此房产是我继母名下,现已经按赠与的形式把此房产落到我的名下,其中在赠予合同中有些附加条件:此房产我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有权利抚养老人。若不抚养老人,老人又权利将房产收回。如在我没有违背此条件的同时,继母有权利将房产收回吗? 如继母要起诉我坚持要回房产的话他要以什么理由上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