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如何理解,是否包括市级政府工作部门。
中级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如何理解,是否包括市级政府工作部门。
对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哪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那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服的可不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它属不属于县级以上的
请问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利认定2009年5月以前建造的无任何手续的房屋属于合法的而5月
请问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利认定2009年5月以前建造的无任何手续的房屋属于合法的而5月以后建造的房屋就属于违章建筑? 我家2009年6月在自家的耕地上自己盖了房子。而今年我们这里拆迁了。我们这好多人家的房子比我们家早几个月建但是都没有合法手续。他们都得到了安置。还有比我家后建的也得到了安置。就是
河南省新乡市管道气用户王合安等111148人诉新乡市发改委侵权一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案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但是新乡市中级法院却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新乡县人民法院管辖。
父亲于2004年因意外过世,一直未就遗产进行分配,爷爷盖了六间平房,全都在爷爷名下,父亲兄弟四人先后结婚后,爷爷将房产每人一间半过户到父亲兄弟四人名下,父亲有一间半房产,写的父亲名,几年后父母将三叔的一间半房产买过来,并在94年将三间房的房产证统一为父亲名字。现在爷爷奶奶都健在,姐姐和母亲要对房产进行分割
房屋正处于按揭中,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以A和B两人的名义按揭,现需去掉B的名字,不涉及经济赔偿、房屋分割等问题,只需法院判定房屋归A所有,让房管局执行即可,向法院申请确权诉讼,这是否属于财产案件?又如何缴纳诉讼费?
我亲戚的儿子,因故被女方起诉要求离婚,对3岁的小孩也不愿扶养;男方不愿意,想回避,对法院的两次开庭通知也不予理睬,仍在外地打工。请问:1/这样做行不?2/小孩才三岁,判男方抚养恰当吗?3/男方该怎么办?
离婚案件中原告提出了诉讼保全,是否必须要向法院提交第3方的房产证作为抵押担保
离婚案件中原告提出了诉讼保全,是否必须要向法院提交第3方的房产证作为抵押担保,如果没有房产证是不是就不能进行诉讼保全
“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如何理解,是不是我还可以在中国起诉离婚?
请教专家,“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这句话怎么理解,比如在美国离婚的,双方居住在新泽西,按美国离婚法律,双方应该在新泽西离婚,但因为某种原因,双方冒充纽约居民,谎称居住在纽约,并且谎称满足纽约离婚的居住要求,去纽约取得了离婚证书,是不是就是,“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这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