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左右我妈妈骑电动车由西往东方向正常行驶回家,这时由北往南从快车道跑过来一位阿姨为了躲避一辆汽车正好撞上了我妈妈的电动车,这一撞这位阿姨就说她不能走了,于是报警,等警察来了之后登记好去医院救治(正好撞下来的门口就是一家医院,送进去拍片,片子出来之后就说骨折需要打钢钉)被撞阿姨到快2年的时候才把钢钉取出来,还是民警说如果要鉴定也要把钢钉取出才能认定的时候他们家才去取,在快2年的时候被撞阿姨的儿子先后去派出所所要费用,我们七七八八加起来已经支付了近3万,派出所也判定我们双方各付一半责任。他们现在又说要什么伤残认定又什么看了十几万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是好了,所以烦请帮帮忙!因为当时派出所的警员也说了民事诉讼有效期为一年他们已经过了一年,所以我就搞不懂了现在真的好人难做吗,起初看见这位阿姨被撞需要救治没有认定责任的时候我们就立马给钱看病,现在却如此对我们!
甲方电动车撞人 甲方积极负责相应医药费用但无报警 乙方赖着医院不走并无大碍 同时乙方妨碍甲方家人小孩读书问题 同时抓伤甲方老人面部 补充 甲方当事人躲起 责任轻重是同时乙方是否构成一定责任
大概12月2日,早上6:30我在321省道汉南区七支沟,撞到由一位70多岁老人骑乘的三轮车尾部,导致老人从车上摔下,把脚崴了,还能走路到医院拍片说是骨折上了石膏打7天消炎针就好了,医药费吃住全是我承担,但是老人家属要求赔偿2万是否合理,该怎么处理 现在发现只是骨裂,可以出院,但是老人家属说我把医院收买了把病历给改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晚上骑电动车撞到了行人,交警认定我全责!给他看病,我垫付了4000元的医药费,医院的检查结果是没有问题,CT,B超,X光片显示他很健康,医院的意见是可以出院了。但是在协商赔偿的时候出现问题,现在他额外要求6000的赔偿,并威胁我说他家人脾气不好,如果给6000就出院去结案,不给钱
赵律师您好!这么晚打扰您了,我晚骑电动车撞人了,(因雨天光线不是很好)我正常行驶
赵律师您好!这么晚打扰您了,我晚骑电动车撞人了,(因雨天光线不是很好)我正常行驶,当时也没看清对方是过马路还是和我同方向行走,住院药费我已付了,事后受害方报了警,双方做了笔录,我没报警,当时也没保护现场,交警也没堪察现场,我现在该怎么办,1次性了段协议没交警划分事故责任,
我是一名中学生准备开电动车时,天气冷风吹下手一抖就开出去,前面有个女的,我连忙松开油门拐弯,没感觉撞到,我就继续往前慢慢开了一会儿,突然她男朋有开摩托车冲到我前面拦住我,说我撞了人还跑,我根本就没听见他叫我停车,他男朋友看着就很吊,就强行把我车钥匙抢去了,那女的也说没事算了,可他男朋友仗着个大欺负我
骑电动单车上班的途中,不小心将一名40来岁妇女撞到,妇女家人已报警,警察要我们双方自行解决。我当时就把那位妇女送往了附近的医院,也做了全身检查,妇女提出的种种要求都全部满足,她说留院就留院,她说复查就复查,医生也在24小时观察期后表示已好转,没有大碍了,全部的医疗费用也都是我出的,但是妇女还是不肯出院,
一月二十号的时候,骑电动车把一个中年妇女撞了,她突然拐弯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但当时已经去过医院检查医生说没有问题了,可是今天那个人又来找我说腿浮肿,要去医院住院治疗。我还应该负责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