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女儿是否有分割财产权利?前妻女人以结婚四十,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
我父亲在与我母亲结婚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前妻有两女儿。大女儿随母亲走。小女儿跟随我父亲。前妻离婚之时财产以分割,大女儿跟随前妻户口。前妻与我父亲离婚已有30余年。期间并无往来。今年我父亲意外死亡。所得赔偿,还有父亲那份遗产。前妻与她大女儿是否有索要权利?(父亲死亡之时,所有丧葬费用,他们分文未拿。父亲前妻以再婚,大女儿也有四十。父亲生前口头说过财产不留给大女儿,可是由于父亲是意外死亡。)但是在前妻与我父亲离婚时已经分得财产, 中间与我父亲已有将近30年没有来往了,也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后来的大部分家业也是我父母所置办的
没履行赡养义务是否能继承财产? 现在奶奶一个人住在老家,有七八十岁了。她有三个女儿两个儿子。一二三是女儿,三女儿脑袋有问题,年轻的时候跑出去就再没回来过,但她有个儿子。四五是儿子。我爸是老四。她老人家有退休工资。 奶奶的生活费不用操心,但是其他的事情都是我爸爸在管。最大的姑姑还好,时不时回去看下奶奶
我父母今年七十多岁,我唯一的二哥对他们不孝顺,想让两老分家出去单过,我和姐姐想为老人挣口气,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可否有权利对娘家的老房子和田地进行分割,我和姐姐的户口仍在娘家?
老人财产已分割,舅舅全部得到并签署赡养老人的协议,但没有尽到义务
老人财产已分割,舅舅全部得到并签署单独赡养老人的协议,但后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至使老人身体越来越差!且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作为外孙可以起诉舅舅吗?之前签署的协议如何能作废且收回财产?其他几个子女可以作为认证,但是物证要怎么取证?
母亲在我2岁时与继父结婚一直生活二十余年,去年离婚,有房产两套。 第一套。婚前继父跟母亲用单位指标买的,名字是继父的(由于是凑指标再补差价,母亲那边没东西证明) 第二套。婚后买的,继父名字。 母亲上诉,离婚已经判了,但财产没有在法庭结案,继父私下协议给了几万元母亲。 另外: 继父有一亲生女儿,判给
老人有八个子女,老人将全部财产给予三个儿子,并要求抚养费用及身后事等一切费用都由五个女儿平均分摊与儿子无关,这样分配合理吗?女儿怎么办?如果起诉就不用赡养老人了吗?起诉结果会怎么样?
我家里有一个姨,今年60多岁,大概在40岁的时候嫁给了我的姨夫,我的姨夫之前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姨没有孩子,结婚之后他们生育了一个女儿,前年我姨夫病危,留下遗嘱给小女儿两套房子,就是我姨和姨夫的女儿,然后就去世了,去世后一直到现在,他儿子不同意把房子给小女儿,一直在手里压着房票,现在我姨身体也不是太好
为使三个子女都尽赡养义务,同等享有分割财产权利,签订一份协议。内容如下:子**、**女**对母亲**履行同等的赡养义务,享有同等的财产分割权利,立字为据,永不反悔。 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怎样才能生效?如有遗嘱与之违背,以哪个为准?
情况描述:老人有一对儿女,女儿15岁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后来在江苏结婚了,一直没回来,也没有赡养过老人们,老人一直与儿子居住,由儿子赡养,2006年,老伴生病去世,2012年,老人车祸去世。现在,女儿离婚回来,要求继承老人的财产。 老人遗产:老人是农民,没有工作,身体也不好,一直都是与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