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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前妻女儿是否有分割财产权利?前妻女人以结婚四十,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

前妻女儿是否有分割财产权利?前妻女人以结婚四十,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 我父亲在与我母亲结婚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前妻有两女儿。大女儿随母亲走。小女儿跟随我父亲。前妻离婚之时财产以分割,大女儿跟随前妻户口。前妻与我父亲离婚已有30余年。期间并无往来。今年我父亲意外死亡。所得赔偿,还有父亲那份遗产。前妻与她大女儿是否有索要权利?(父亲死亡之时,所有丧葬费用,他们分文未拿。父亲前妻以再婚,大女儿也有四十。父亲生前口头说过财产不留给大女儿,可是由于父亲是意外死亡。)但是在前妻与我父亲离婚时已经分得财产,  中间与我父亲已有将近30年没有来往了,也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后来的大部分家业也是我父母所置办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emma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4-0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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