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代表伤害人 《乙》代表被伤害人 《甲》承诺帮《乙》付清医疗费用,伙食,营养! 付费的发票自然在《甲》手上,《乙》买有医疗保险,被《甲》知道后说让他去拿医疗赔偿的费用,不然就要烧医疗费用的发票,我觉得不合理!所以我只能求救于法律,所以我想咨询:医疗保险赔偿的费用是属于哪方的?
具体原因如下,数日前做了心脏支架手术,前日出院,但是去报销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在住院起前五日内到该单位登记备案方能报销。 请问,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如果有的话,有什么办法补救么?非常感谢您。
本人在4月份发生了交通意外,事故认定为对方负全职。事故造成本人左脚骨折等伤,前几次是对方付的医疗费,在后来的复诊过程中,本人用自己的医保卡垫付了医疗费总计1200多元,但现在到交警队处理事故时,交警说我自己付的医疗费不能赔偿,因为对方不能到保险公司去报这一笔费用,叫我们自行协商,请问我用医保卡垫付的那一
各位律师们你们好!我是一名江门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在校我投了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暑假期间在阳江市出了车祸,期间住院花费了一万多,差不多住院一个月才回学校,我属于受害人,撞我的车主赔偿了我的医药费,我想向你们知询一下,医疗保险有没有得赔偿的?如有,怎么赔偿法的?我只有那些住院医药费的复印件,合作医疗
若在1991年至2002年一直持续不断虽是一年一订的半年合同,但事实领的干的是全年的工作和工资,这12年间从未断过,由于事业单位由2002年那年改为企业单位,以3600元买断工龄为由把前面12年工龄全消了,没给交社保和医疗保险。再由2002年改制后实行了同工同酬,工龄重新从改制后算起,也就是从2002年改制到现在2010年3月才7年
我单位是浙江温州的,有一退休员工,三年前已开始领取退休金了,但现在,单位要给员工加医疗保险,可是社保局却说,那个退休员工要补交医疗险,大概三万多的钱,否则所有员工都无法进行参保,请问,是这样的吗
因公司拖欠社保,保险关系至今无法转出,可否向公司提出补缴至现在的保险?
我是2011年2月办理的辞职交接手续,工资结算是2011年7月给发的,但是公司从2011年3月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所有员工停缴保险,以至于我的保险关系至今仍无法转出,社保不能继续缴纳,我可否要求公司补缴我从2011年3月至今的保险?
农村医疗保险费用上交后,却没有保险的账户,无法报销医疗费用。
2010交了保险费后,相关部门却未给我办理,2011年未及时上交,2012年2月补交了,2012年5月份发生意外住院,去报保险却无法查到我的保险账户(我们家每一个人都没有)意思是我们交了钱,却没有为我们办理保险业务!!现在我们应该向那个部门寻求解决?
单位一直未足额缴纳社保,我已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只能补缴之前2年的,其余的无法补缴,请问无法补缴的部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是找仲裁还是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