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就职5个月后离职(9月30离职),签订了1年合同 公司一直拖欠我的社会保障金(合同上写加3金).并不肯归还劳动手册,也没有办理退工手续. 11月10日申请劳动仲裁并被受理.仲裁员打了2次电话要求公司归还劳动手册,但公司还是不肯归还.至今还未归还,我在职时候的金也没有给我加.在职时提成也未拿到.公司要求我签订劳动协议才肯归还劳动手册.并把劳动协议文档用公司邮箱发邮件到我的邮箱 目前证据:劳动合同一份 工资单 公司邮箱发来的劳动协议书文档,文档里也写清楚,提成未给,劳动手册也未归还 邮件是否可做为证据? 问题:1我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怎么样的赔偿?案子还有3个星期将受理 2赔偿要求是否可以在案件开庭时当场提出,还是要提前更改诉讼书?
本人一位朋友甲进公司九个月,但是公司前三个多月未签任何合同!最近未做任何沟通情况下,公司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通知辞退。甲提出让公司索赔!但是公司不愿意赔付情况下,通知人事重新发一分辞退通知书,将日期延到一个月后,并口头同意届时支付一个月赔偿金。但是私下里,公司扬言要让朋友甲这个月不好过,可能会安排不适
问题一:我进一家工厂,一年多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工作一年多老板叫我签的合同而且签的日期是上个月,按合同算我在这厂子才工作一个多月,实际我都工作一年多了,假如中途辞退我,应该有什么说法. 问题二:如果在一个工厂,工作一年以上,老板有可以什么理由解雇你,比如我举例子,给我记了一次大过,几次大过老板有权利开处
事实情况:本人在2003年6月份到铁岭一家银行工作直到现在,但是在2009年5月份,银行以2003年3月为界,以前参加工作的与银行签定劳动合同,以后参加工作的与铁岭的一家政府劳动中介机构签定短期劳动合同,但本人仍在原单位、原岗位工作,工资待遇与2003年3月以前的参加工作的(和银行签定合同的)相差较大,本人每月全部收入
我试用期刚过,公司才准备跟我签订合同,之前谈的基本工资是3500块,但是签订合同时我发现公司劳动合同上写得基本工资是2500块,公司告诉我,会保证每月按3500发,只是多出的1000元用福利或奖金什么的补加,而且我问了老员工,他们也是存在这样的情况,公司确实按多的工资发放了,可我还是有点担心,如果签订了合同,公司不
本人2006年九月份到现任职单位上班,该单位未给我至今未给我交过五险一金。我们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下属分公司,未办理过营业执照。近年效益不好,可能在不久就要解散,请问现在关于我个人的权益我能争取到什么。 在该公司工作,我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另外公司的负责人是总公司的某个领导,也有成立分公司的红头文件。想问
本人2006年九月份到现在我一直在任职单位上班,该单位未给我至今未给我交过五险一金。我们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下属分公司,未办理过营业执照。 在该公司工作,我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另外公司的负责人是总公司的某个领导,也有成立分公司的红头文件。想问下,我现在及解散时我能争取到经济补偿,能争取有赔偿?我也找过领导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是从2007年1月30日开始在现工作单位工作的,但直到2008年10月份才和我签了一式两份的为期三年的合同,合同并没有给我,而且合同中没有对公司的约束,只有对我的约束,即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为三个月的工资,我现在因为要去外地,所以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正常我要到201
我碰到一个问题。就是前几年我家里人和别人有个劳动纠纷,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我们胜诉,对方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将其驳回。维持原判。法院一直说执行但是却一直没有执行。最近他们又说我们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无效的。试问我们这个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还发生法律效力吗?我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