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方跑去A方家打 后来几个人在打架 A方被B方打了缝了5针 B方被A方打了缝了3针 这个能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和案件 问下人身损害赔偿和案件要有多严重为标准 还是严重的可以像不严重方要索赔 还是俩方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和案件 几针可以构成哪种犯罪 谢谢
B方会不会构成犯罪严重一点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问题
针对其中第九条与第十一条的比较:雇员给雇主造成意外损失,所以雇主有权向其雇员要求赔偿;同时,雇员因在雇佣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也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否说双方都有追究对方赔偿的权利同时兼进行赔偿的责任?赔偿比例没有统一标准么?具体怎么算? 这是两种情况么?在一个纠纷中完全可能有这两种赔偿存在吧
人身损害赔偿,被砍伤,面部创口超过十厘米,并且缝合,是否构成伤害
我朋友与人打架,被人用刀砍伤,面部创口超过十厘米,并且缝合,十分构成轻伤害?在打架期间我这个朋友拿出自己的弩,但是没有用于攻击,会受到什么处理?谢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回重审是否应当适用新一年的赔偿标准
2006年一审交通事故赔偿 2007年上诉,2008年4月发回重审,2008年6月重审开庭审理,这时候的适用的人身损害的标准应该是2008年5月公布的新的标准吗
高法司法解释中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此规定中的“年赔偿总额累计”是指该案中在具有赔偿权力的所有被扶养人范围内,把每位抚养人年获赔偿额相加所得之和?
在线律师你们好: 是这样的我与被告是于2005年10月份在单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于2007年的2月份开始同居,2008年的1月2日举行结婚仪式,但由于当时我的年龄不具备结婚年龄未办理登记手续,在新婚后的第六天由于宫外孕大出血导致左侧输卵管切除,在2009年的4月份我发现被告与其他女人有染,跟踪后捉奸在床,那时让他去登
2008年七月份,我步行过马路时,不小心与一个78岁的老太太碰撞,导致老太太骨折,医院治疗一个月以后出院,医药费花费大约3万,现在老太太出院已经一年了,出院以后雇佣保姆7个月,保姆费大约花费1万元,伤残鉴定是八级,现在老太太生活不能完全自立,以后一直要有人陪伴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我是在制衣厂上班,我是做QC组长,他是做生产组长,就为了出不出货的问题,因为此货有质量问题,我要求不能出货,两人在争,而当我不注意的时候,他当着很多人的面打了我一个耳光,而我并没有还手,我现在在等上面领导的结果,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等到结果,他们要我今天上班,到时候给我结果。我想通过法律手段可不可以要求他
如受害人被鉴定为是二级伤残,怎样确定其伤残系数?又如如果构成二级伤,又构成三极伤,怎样确定其伤残系数?
一天,因同学(这名同学经常与校外人群集结打架)使用侮辱性绰号对我进行辱骂,我当时很冲动的对其颈部一拳,将他放倒在地上,用脚从上往下踹他的面部(大约面部胭脂骨以下)四下,后因同学劝阻,停止了侵犯其生命健康权行为。 后来家长来此协商,接受老师意见带同学去照CT,CT上说明:“颅内无明显出现出血现象,无明
我的亲属在广州打工时刚到工地第二天就被工地的作业车轧了,导致肾损伤,肛门破裂需改变大便通道,尾骨裂缝。现在医院手术治疗,本次的手术花费都是雇主支付的,现在我想咨询,因为伤者需本次出院后静养半年或一年,然后还得进行二次肛门复原手术,而且这一年内都不能劳动,那么这一年的收入损失应当由雇主承担多少,还有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