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于3月初 以免费帮我提额的名义骗走了我和我朋友的3张信用卡及密码,办卡信息 一共刷了叁万多元。 现在派出所已经抓到他了 并将提起公诉,但是他和派出所说他没钱还,朋友告诉我可以自己去提民事诉讼,起诉对方并要求赔偿。
我与男朋友在恋爱的时候一起生活也准备结婚了,在一起的期间他竟隐瞒婚姻事实说未婚,其实他是已婚的,而在我不知的情况下他已拿了我身份证办理了几张信用卡,卡就放在他身上用。卡里的钱多数都是他自己用于他自己消费,当后来我发现他已婚了,现在我和他分手快一年了,我让他尽还还钱,他竟然不想还,请问专家,像这种情况
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时,刷了有消费密码的中行信用卡,收银员刷完卡以后看了卡背面的签名,说签名不是卡正面印的拼音名字的汉字,(我签的是朝鲜语的名字,身份证上也有朝鲜语,)也没让我在购物消费单上签名,就说了不可以使用。 我觉得签名的用途不是让收银员看看持卡人叫什么名字,而应该是核对消费单上的签名和卡上的
信用卡不知什么时候被盗了,因为有张附属卡主卡掉了也没挂失,最近看账单才发现被别人冒用取现和刷卡消费,刷卡消费的商家有没有责任呢,消费时不是都要核对签名吗,商家没有发现签名异常让小偷消费了,商家是不是该负担责任呢?这种情况报案公安机关会不会受理呢?
本人于前几天接到银行的电话,告知在他行有一张信用卡,且已经形成不良记录.于是打电话到有过业务往来的银行查询名下有没信用卡,结果在工商银行查到了,当时第一反应是我没办过该行的信用卡,于是马上挂失.再打电话咨询时发现,卡是07年在广州办的,因为我当时没去过广州,后来咨询家里人,才想起,07年时因工行的一张卡忘了密码,让
我朋友经朋友办理银行信用卡,就在几张空白纸上签下名字,然一直信用卡没收到,现在银行告之透支20000多要求还款,经查证此卡当初寄往杭州,也在杭州使用,而我朋友一直都在金华,请问这责任由谁来承担?谢谢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关于信用卡争议消费如果不是我消费的,银行有权要我还款吗?
我是9月29日在交通银行用信用卡取款2000元,当时我有2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我只用了其中的一张),但金额是共享的,而且一天最高只能取款2000元,可是10月24日账单到我手上发现当天我有2次取款,都是2000,我就打交通银行的电话,他们当时已经帮我进行了一个冻结处理,说过段时间给我答复,现在都过了3个星期了,我时不时打
我昨天在天津市河北区东方之珠KTV用信用卡消费,刷第一次的时候他告我没刷上,又叫我刷第二次,完了我今天上网查询明细的时候显示我两次都消费成功了,我想知道我能获得赔偿吗?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骗子骗取我的信用卡信息和手机校验码用于网上消费一万多元,已被警方抓捕,我可以申请拒付吗?
骗子冒充客服骗取我的信用卡信息和手机校验码用于网上消费,已被警方抓捕,我可以向银行申请拒付吗?拒付能成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