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1月生的孩子,我公司2014年5月清算结束。我在公司上班2年,我想问一下,我在哺乳期被遣散,会享受哪些待遇。
本人是09年4月22日结束哺乳期。但公司在09年3月16日让我签了,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通知书,也就说4月22日我便下岗了。本人是04年6月进入这家公司的08年4月22生了宝宝。之后应该是08年8月重回公司上班的,但在08年7月底接到公司电话说要解雇我,后来我便提出的赔偿问题。公司计算后不愿意支付赔偿金于08年8月17日回去上班。但
哺乳期被解除合同,给一定的补偿,公司要求写离职单,怎么写比较好
因产假公司没有给产假工资,向其索要时公司想解除合同,给一定的补偿,当然比实际应得要少很多,我同意被解除合同,但公司要求我写离职单,离职原因怎么写比较好呢
我现在在海淀区的一家上市公司上班,因一个月前我老公的祖母生病,一直照顾孩子的婆婆回家照顾老人去了,孩子没人照看,我申请哺乳假公司不给批准,还按旷工算,限定我9月3入到公司上班,要不就算自动离职,我按时到公司上班了,又让我休息等待公司安排,昨天又通知我要跟我解除合同,剩下哺乳期时间按北京市最低保工资给发
我爱人所处的外资办事处通知说十一月解散,但是通知我爱人因手上无处理业务于8月中旬解职,劳动合同因为年前到期刚补签完毕,但是是通过外服处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每月工资只标示1500,但她的实际工资是每月3500,另外还有相应的保险等,年终奖每年3万左右。想请问一下这遣散费用如何结算?
公司即将解散,我正在孕期,公司安排到另外一家公司,我是否可以拒绝?并要求补偿?
律师,你好 现在的公司因为两股东(一个外资一个国资)间有分岐,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进行清算解散,目前正在进行中。因外资股东现在基本都不管事了,凡事都由国资股东决定,前段时间找我谈话(我正在孕期,预计6月开始休产假),要安排我到另外一家公司去,我不想去,只是想等现在的公司清算了,按规定我拿到补偿金就
哺乳期内部门解散,公司安排我去别的岗位,公司很低,我不同意就安排我待岗
我是今年4月回去生的宝宝,到今年9月17日哺乳期满回公司上班。由于期间部门已解散,人事经理让我以下选择二选一: 一,调到其他部门,工资由之前的4100降至2500; 二,回家待岗至哺乳期结束,每月发放南京市最低标准的80%。 没有其他选择,只能二选一。我们部门其他员工都跟公司达成协议赔钱回家了。据人事经理说,因为
急!急!急!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公司不与续签合同,请问怎么给予补偿
与工作单位签订3次劳务合同,今年7月份到期,公司裁员不与我签订合同了。请问有什么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