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交的土地管理费是按4元/平米缴纳的,一共交了900多,土地是230平米,这个应该不是临时用
1990年交的土地管理费是按4元/平米缴纳的,一共交了900多,土地是230平米,这个应该不是临时用地吧,现在拆迁应该补偿吧
这里是新景家园,旧区地下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因为新旧物业公司没有交接好,所以新物业要求我们业主重新缴纳管理费。并且说负责将以前的费用要回后再退给业主。这样的话等于我们业主要交2份停车管理费。以前费用索还的事也遥遥无期。我们如果不同意新交物业费那么就不要我们停车。请问这中要求合理吗?在这种情况下,业主
我离婚分割财产时分割到了目前所居住的房屋,房产证上是我前夫的名字,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被告知要缴纳土地收益金。请问:这个房屋本来就有我一半的产权,现在更名而已,过户也并未产生收益,请问为什么要缴纳土地收益金?本地收取土地收益金的依据是什么?
我单位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投资10万元成立一家公司。公司所使用的办公室,设备都是由我单位提供,现在想向公司收取管理费,请问可以吗?需不需要签合同?下发文件可以吗?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村的农用土地被村委租给工厂使用,每亩地的补偿应该是多少,个人应该拿到多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