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我的家庭情况是,我爸爸兄弟姐妹四个,在我服役期间我爷爷奶奶去世了,房屋一套,市场价48万左右,未进行分家,当时签订的协议二姑给我家8万,协议未签订给款时间。大姑家给我爸签订的协议给5万,签订时间三年,现在时间马上就到。二姑家现在不给钱,还把爷爷奶奶的房屋出租。现在要钱二姑家也不给钱,请问律师有什么解决办法吗?非常超级,麻烦律师了!
婚前男方父母盖了一所房,婚后女方出资将房子买了下来进行翻盖,但是买下来的收据还丢了,房产证名字一直是男方的,倘若离婚的话,这房子将如何分割呢?
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在询问物管赠送露台是否为我所有,得到肯定答复的情况下装修完毕,结果被告知露台为别的业主所有,从而导致我的房子没有预留洗晒衣服的地方,这种情况可以告物管吗?
我有两套房子,一套是拆迁安置房,另一套买的二手房,现在我爷爷住着.这套二手房当时只有集体土地证没有过户,当时签了购房协议,房产证给了我.现在我找这个原房主过户,但他老是推托工作忙没有时间,已经拖了大半年,我准备起诉他,后来我查到他卖掉了自己的房子,现在名下只有这套房子,也听说他儿子结婚买了两套房但到房管所又查不
爸爸妈妈于2010年离婚,离婚协议声明房子归我所有,但是我归爸爸,当时我已满18岁,房屋未过户(房屋为福利房)结婚所有费用由父亲承担,但是实际我结婚时房屋装修等费用是由我母亲所出,而且结婚时与父亲签订协议,结婚时贷款由我还,家里房子归我,并签订协议,有证人。现在我在济宁租房,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撬锁
A与B是夫妻,C是AB的儿子。AB借给C人民币100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AB与C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到房产局进行了抵押权登记。但因种种原因,房东D与C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AB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判决C返还房屋并注销房产证抵押权,D返还购房款,AB的抵押权善意取得。因房屋要注销抵押权登记后,房产证才能
A与B是夫妻,C是AB的儿子。AB借给C人民币100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AB与C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到房产局进行了抵押权登记。但因种种原因,房东D与C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AB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判决C返还房屋并注销房产证抵押权,D返还购房款,AB的抵押权善意取得。因房屋要注销抵押权登记后,房产证才能
80年代农村,公婆协同其三个儿子共同立下“分家单”,共有三所房子,三个儿子各自一所,并注明了几间,哪个位置,分家单上还有两个证人的名字,不过目前其中一位已经过世。95年突然小儿子去世,对该房屋没有做过过户转移之类的事,请问这种情况下小儿子是否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其配偶子女能否继承该遗产?
我于2013年底在成都通过中介伊诚地产签订购房合同,买二手房。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我们问过房东房屋性质,她说是住宅。房东的房产证上有一栏“设计用途”后面注明“住宅”。2014年3月我交首付取件后拿到的新产权证上没有“设计用途”一栏,只有“规划用途”后面注明“公寓”。 咨询房管局,得到他们的答复:开发商在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