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年前将房屋租给承租人,只定做宾馆使用,租期为八年,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如需改行或转让应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转让给其他人,承租人已经营宾馆业三年,现承租人以宾馆手续审批不下来为由,并未通过我同意将房屋原有的地面大理石,吊顶,玻璃门等装饰破坏掉重新装修,当我发现后房屋被破坏后多次阻止要求停止施工,可是承租人的合作人强制性装修,现承租人以与他人合作开办投资担保公司为由,侵占了我的房屋,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诉讼法院解除合同,要求回复原状及赔偿
现在承租人的合作者未经过我同意还将我的出租房的防盗门锁换掉,自用的房门打掉,不让我们进入此房屋,还组织黑社会对我所拍照的破坏房屋证据强制要拍照人烧毁,并将房主拖,拉上车等绑架行为,如果不把房子给他们使用就要我头砍掉,把我全家灭掉,现虽然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公安立案还是得不到有效制止和解决,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同时也将他们更加猖狂,什么法院,公安都是他们的人想怎么霸道都可以,请求帮助我该怎么办
求助人 浙江泰顺薛仕主
2010,10,20
我将自有的一套房子出租给承租人,房屋租赁到今年9月10日已到期 但承租人还欠缴水电费等1400元 而且至今未将钥匙归还我们 因为门锁被他换掉了 我能不能找开锁公司把门打开呢?如果可以 我应该注意些什么?以防引起更大的纠纷?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丙方:房屋中介甲乙双方在丙方的介绍下,于2009年8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两年,到2010年8月止,押金3600.现合同期未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并承诺退回3600的押金,另外赔偿3600的违约金,但是乙方不愿意终止合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强迫乙方让出房屋吗?如果甲乙双方协商失败
承租人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院子里搭建阳光房,将院子改成了房子。我该怎样认定其搭建阳光房是违法行为? 判决书已发送您邮箱了。谢谢
今年2月4日本人出租一套一室一厅房屋给租赁人,合同明确注明在每季度到期前一个星期提前支付下季度租金,该租赁人从第二个季度开始,就拖欠租金近一个月,在派出所协调下才给付了第二季度的租金。此后每季度都拖欠租金数天或半月。第三季度未按照合同规定按季给付,在拖欠半月后,只支付了季度租金的一半不到,在多次催讨后
跟房东产生点矛盾 他要我搬走 不然换锁 并且最近处处找茬还用笔记下来 可能是想当做违约的依据当初定了一年只住了三个月 并且他只肯退押金不愿意付违约金想问下跟房东有矛盾能不能成为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借口呢
你好;我在上海某一小区租了一个房子.期限是2010年4月22日到2010年10月22日.合同上面是规定到期不租了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而我只提前12天通知房东我不租了.房东说我违约不退还押金.请问这合法吗?我能否要求房东给我退还押金.谢谢!
我是房主,今年4月份把一套房屋出租,一直没有考虑用房,并承诺两年让租户长期居住,跟租户签了两年的协议,可是交了一年的房租,现家中有急事需用房子,经协商租户不予非要住够两年才搬,怎样处理?在法律的角度怎样对我有利,才能收回房子。
我租的房子未到期,中介通知房东要收回房子,我必须要重新找租房。合同签订期为一年,付三押一。合同中规定:甲,乙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和中介方,并偿还另一方实际经济损失即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理解该条款?实际损失是指什么?是指未住满合同的天数,
10月4号。我跟另外一个人合租共同跟房主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内容如下:1:不得私自转租给别人2:一次性交1000押金注满一年退还,一个季度交一次房租(500/月,三室两厅)。目前的问题:我现在想把另外间租出去,算不算违反了上面的第一条“不得私自转租给别人”请问私自转租给别人具体应该怎样理解?还有就是合同
我家的房子出租租期已到,想收回,可乙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因为合同上有一条:委托代理期满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同意乙方將委托期限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请问我是否违约?该不该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