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住了两年快到期走的时候电热水器坏了,原因是老化坏掉的,我们搬走后(押金没有退还给我们)房东找人修了420块钱,房东把所有的修理费都算在了我们的身上从押金里扣。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修理费到底应该算谁的呢?谢谢!
律师,您好,真诚咨询想得到您们的帮助,希望做为普通百姓都能同样利用"法律"这个认为是所谓的"富人"的武器来维护我们正当的权利,先拜谢了,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于九月份租了个三室一厅的房子,租期是一年,房子是和中介签的合同,该中介叫“澳风国际”,然而住了才一个月多,此房的原房东就把此房给卖了,中介给我们的
在单位附近找了一套合租房,看完房之后就准备把房子定下了,当时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们填写了一份租房合同,填好之后我问他要身份证核对一下号码,他说今天太急没带在身上,晚上在给我看,当时我也想到这样是不太好的,但是他的的确确有房门钥匙,我就没在追究,所以就把押金和房租付给他了,到晚上我搬好家之后,打电话问
我和房东在中介签订了1年的租房合同,,1年满期以后,我和房东就没有回到中介去签订了,就双方协商,又签订了5年,写在了那张中介上面,,现在未到期,房东要我搬走,我可以要求按照合同上的赔偿违约金吗
律师你好: 我重2009年10月在上海租借了一个住房,由于和房东认识到期后我就直接给他钱续租,并没有签合同,一直这样相安无事,到10年6月我由于回家探亲,就把房子转租给了张2个月,口头协议,到8月我回来时候进家一看家里多了一群陌生人并且家具严重损坏 连冰箱和彩电都坏了,事后我了解到,原来张在7月的时候又转租给了
签订了租房合同并规定由房东负责取暖费可到了取暖期房东电话关机找不到人我该咋办呢
今年6月份,我租了个楼房并与人(说是房东是他哥)签订了租房合同并规定由房东负责取暖费,今年分户改造供暖,他也重装了管道,可到了取暖期房东电话关机找不到人,取暖费也不交,别人家都给气了,我们的欠费不给接,我该咋办呢?
律师你好: 我重2009年10月在上海租借了一个住房,由于和房东认识到期后我就直接给他钱续租,并没有签合同,一直这样相安无事,到10年6月我由于回家探亲,就把房子转租给了张2个月,口头协议,到8月我回来时候进家一看家里多了一群陌生人并且家具严重损坏 连冰箱和彩电都坏了,事后我了解到,原来张在7月的时候又转租给了
我在10年9月12日去一家中介带我去看了一个房子,房子那时候就没水我也很担心。晚上的时候我与房东中介在一起谈合同我最开始就问水的问题房东说让我放心因为是道路施工修完路一定会来水,然后我又问那之后来水了可以全天供水么。房东说你放心没问题我当时着急搬家就没多想合同上也没补充协议。之后道路修完了一星期还是没水,
我作为二房东将我租的一套房子的一间租给另一个人,租期一年,交了半年的房租。但是刚住进来两天(合同已经生效了九天),她以去外地学习为借口要求退租,合同上并没有写违约金,只写不得违约。请问违约金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