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辞职最后几天,不满一个月的工作天数,单位是否要帮忙缴纳社保?
本人是3月31号递交的辞职报告,单位是批准立走的。但是因为本人还有点年假+调休没用,所以抵充到4月12号。也就是4月12号单位正式帮我解除劳动关系。 现在问题来了,单位是说,因为我4月份不满半个月,所以4金是不加的。我想问是这样的吗?如果不是的,单位仍旧需要帮我缴纳4月份的4金的话。那请问,我12号办理辞职手续的
1998年至2008年单位没有给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金。请问有什么赔偿?
1998年至2008年单位没有给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金。请问有什么赔偿?
我以前单位不给员工上社保,我能要求他们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给补交上社保吗,如果单位补交社保我还能额为获取补偿金吗,另外我去投诉他们不给员工上社保哪个单位部门负责,我已经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不给我交社保了
大家过年好! 请问各位,试用期三个月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交纳社会保险,我该怎么办? 前两天去劳动仲裁那问了一下,仲裁员说他们不管保险的事情。 那么我应该去什么部门维护我的权利呢?
原单位当时试用期一个月时未缴纳社保,因本人离职,原单位社保缴纳至2014年2月,因当时试用期一个月时未缴纳故补缴一个月,但是说需要在3月份补缴,是否有这个说法?这样会不会和新单位有冲突呢?
您好,我在我们单位上班今年已经是第四年了,一直签订的都有劳动合同,但在合同条款中,规定了,工作满2年,才交社保。但是单位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只是从去年的11月份,单位才开始给缴纳社保,但只是给缴纳了养老保险,其余的都没有交,我想申请把之前3年未缴纳的保险金额补偿给我,可以吗? 关于社保的诉讼时效是2年,我
用人单位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者还继续工作工作期间缴纳了社保,现在的单位还要把劳动者交给另一个单位
用人单位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者还继续工作工作期间缴纳了社保,现在的单位还要把劳动者交给另一个单位要劳动者和另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想和另外的单位签订合同,也不想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劳动者如何要求怎样的经济赔偿
我在单位干了6、7年了,单位一直未跟我签合同,也没给我缴保险,后来我自己缴的社保,社保也给反了一点钱。现用人单位要解雇我,我要求单位把他们应该缴纳的那部分社保钱补给我,能行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