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名下有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现在父母决定归我所有,其他子女也都同意。现在我想请律师帮我办理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或公证。我该怎么操作。(农村房屋没有产权证,只有宅基地使用证,我听说宅基地使用证是不可以变更的)
以下为事件背景: 1、婚后买房,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 2、男方父母出钱交的首付(50W),夫妻两人共同还贷(110W),男方为主贷人; 3、婚后,父母出的首付(有几万是以现金方式给予的,没有凭证),但没有签订赠与合同、公证等协议; 3、女方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 4、产证上是夫妻俩的名字,共有产权; 5、目前还没
婚前父母首付的房产,房产证写了父母和儿子的名字,结婚后儿子和老婆一起按揭(男方工资卡直接扣按揭),若将来离婚,女方可以分到按揭部分的二分之一和按揭部分增值的二分之一吗? 还是只能分到男方房产证三分之一中的二分之一(房子的三分之一才是男方的财产,女方有权来分)? 请各位帮忙回答一下吧,谢谢。
关于父母房产的分配问题,我们这拆迁了,父母有套80平方的房子,有2个儿子两个女儿,现在父母不愿意把房子分给大儿子,分给他的幺儿和幺女,现在大儿子也可以接受不要房子希望父母出手续以后生老病死不管他们,父母不愿意出手续,现在想咨询下律师大儿子要怎么做
父母已离婚,父亲现住房为父母离婚之前购买, 房管局仍旧登记的父母双方名字,但房本上为父亲个人名字, 父亲想卖掉这个房子,过户的时候房产局说没有母亲同意无法达成, 离婚的时候母亲写过放弃国内一切财产, 但是此房产并未出现在离婚协议书里,所以没有划分归属(是否属于未上报的隐瞒财产?) 父母均健
您好,这个问题困扰我好多年了,我的父母在96年离婚的,有1个房产给我爸爸了
您好,这个问题困扰我好多年了,我的父母在96年离婚的,有1个房产给我爸爸了,98年他们又都再婚了,我现在在河北 我爸在黑龙江生活,前34年才登记,在2011年那个房子也动迁成了楼房了,请问我现在怎样做能保全这个房子,?
兄妹两人都有一套自有住房,现父母过世,有一套在父親名下已自购的房改房,拟兄妹两人共同继承,兄25%妹75%,此房今后由妹妹居住,但该户兄、妹均有户口。 请问: 1、共同继承后是否在兄、妹各自名下都算第二套自有住房? 2、今后若兄在出售原来的自有住房时,是否会因与妹妹共同继承的房产(虽然由妹妹一 人居住)而不
父母育有两女,均已成家。父母将一所农村的集体土地自建房子分于大女儿,小女儿则分到了钱。写有协议,大致内容为大女儿分房,小女儿分钱,协议上有父母和女儿女婿的签名。由于大女儿户口已迁出本村里,房子户主是父亲,不能过户。父母把房子分给她可以吗?小女儿的户口还留在村里,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以后父母百年之后或
父母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没有支付赡养费、并再婚育有一子,现房屋拆迁,前妻之女有继承权吗? 孩子户口已经迁出如果父亲去世,能否继承,继承的比例又是多少?是怎么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