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公司解散,劳动者有何权益,需负何法律责任?有什么法律保障?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我公司是省直属的股分公司,在区域公司是没有法人代表的,这样子区域公司应该如何与劳动者签合同?省公司没有委托书给我们,但是一定要我们分公司和劳动者签合同 我公司是股份制公司,股份公司是独立法人;下设分公司,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负责人,在工商注册,那么分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生效呢?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已支付了劳动者相关报酬,公司想通过人事降职逼迫员工自动离职时,可以向公司要求
我在该公司工作5年多了,现在公司发展好了想让我们走,又没有合理的理由。所以想通过降低职务来逼迫我们离开公司。请问舒瑜律师我们可以向公司要求双倍赔偿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开除吗。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公司主动提出开除需要给劳动者赔偿吗?如果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开除吗。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公司主动提出开除需要给劳动者赔偿吗?如果需要,赔偿多少?
在公司做了将近2年,一直未签正式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保,现在公司由于内部变动,要我离职,当月通知要求当月办交接离职(公司也有其他部门,销售与技术,可考虑任职;但与进公司时职务和工作内容不符,未接受)。我想问下我可以通过哪些方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麻烦能给个详细的回答
2006年九月,本人进入公司工作,07年7月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为期两年,公司未收回,未盖章;09年7月和10年7月各签两份劳动合同,为期各一年,有本人签字,四份合同均在公司手上,未交于本人;且本人在此公司工作四年期间,公司未给本人交任何社会保险。本人目前仍在此公司工作,请问,我该怎么收集证据证明我在此公司工作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却有三个月的实习期,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没写劳动报酬,我看了下2010劳动法第二章十一条,针对我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按照集体的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但是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很少,我是应届毕业生,在这里做事快四个月了,感觉好像给公司骗了一样
我是从事营业员的,今年七月因私自收取现金被公司业务知道当日便让我离职,后我去办理失业证明,开始不知道领失业金的事 过了半个月知道必须是劳动者非自愿离职才可以领失业金。我于是去跟公司协商看能不能改,公司却说改不了。可是当时我确实不是自愿离职的,如果我是自愿离职公司也不可能当天让我走。现在我就想改一下劳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