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现在被法院起诉故意伤人罪 被害人额头有5cm左右刀伤 被鉴定为轻伤害 现在被害人提出赔偿3万 但是赔偿以后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我父亲现在没有赔偿能力 请问 如果不赔偿会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 如果赔偿了,是不是就不需要再进行其他后续的费用? 现在法院等着给答复 赔还是不赔?
我父亲于去年11月由于工作事故去世,单位已经界定为工伤事故并且进行了一次性赔偿。今年单位突然提到有到福清在单位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说这笔赔偿款已经由单位在一次性赔偿中将保险赔偿金部分作为垫付支付给家属,即保险赔偿金已经由单位以垫付的形式支付给家属,而保险现在因该由单位领取。我认为单位一次性赔偿是单位
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自行车相向而行,摩托车正常靠右行驶,自行车靠左,由于路面不平,摩托车车速并不快,但因自行车车主慌张,致使摩托车将自行车挂了一下,自行车主摔倒在地,致使一根肋骨断裂。请问这种情况双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谢谢
事情是2010年7月24日发生在公司正常上班的时间里。我老公是警队的小队长,工厂门口离地十五公分左右拉了一条绳子。当天车间有个男人出厂门的时候故意用脚踩门口的绳子,然后值班的一个队员就问他“你能不能迈过去不踩绳子啊”,然后那个男人就说“踩一下能坏啊”,队员又说“坏了你赔啊”。就这样那个男人就出厂门去了,过
我在单位组织到湖南旅游时,在旅游公司安排的酒店入住(该酒店为私人经营),洗澡的时候摔倒,至大腿股关节粉碎性骨折。在当地医院检查伤势比较严重与次日回武汉治疗。当时酒店付了当地医院的检查费和护送回汉的车费6000元。后再去当地酒店商谈索赔事情,当地酒店就捏造出许多与事实不符的理由,甚至否认我是在酒店摔伤的,
因琐事被对方捅了一刀,报案后当事人逃跑了,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九级伤残,公安机关立案后已实行网上追逃。对方父母要求私下赔偿后再叫当事人回来自首,并要本人签订谅解书。其间本人医药费花了10万,加上各种赔偿大概需8万,总共18万元。但对方父母说只有能力赔偿10万元,本人不同意,对方父母说再多的话只有不赔偿让其子去
今年5月15日,星期六晚22:15分,妻子去同事家游玩回来,单位大门关闭(我住在单位内部的家属楼),门房门也关闭,灯也关闭。妻子以为门卫已经休息,边多次请求开门,无人搭理,22:20左右她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翻越1.7米高的电动门,不慎跌落造成右腿髌骨骨折。事发后才知道门房门卫根本不在岗位,属于脱岗,在值班领导的电话
我弟弟被人捅伤,住院17天后出院。去找派出所他们说只负责抓人。赔偿的事要我们自己给对方联系,他们不管。可我们没有联系方式也联系不到。难道派出所就没责任帮助协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