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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伤害赔偿问题

伤害赔偿问题 今年5月15日,星期六晚22:15分,妻子去同事家游玩回来,单位大门关闭(我住在单位内部的家属楼),门房门也关闭,灯也关闭。妻子以为门卫已经休息,边多次请求开门,无人搭理,22:20左右她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翻越1.7米高的电动门,不慎跌落造成右腿髌骨骨折。事发后才知道门房门卫根本不在岗位,属于脱岗,在值班领导的电话催促下才于22:25分左右回到岗位。当天夜里妻子被送到县医院治疗,19日做的手术,住院19天,出院后在家休养恢复。住院花费6500,(医保报销4100)后期复查和治疗花费1000,妻子是小学教师,请病假期间误工费1900(带教费1100、绩效被扣除800)。我找我们单位领导,领导说单位只承担10%责任,我们是一所全日制高中学校,学校规定晚上22:30分关闭大门,我妻子并没有违反学校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zhqi……(陕西-商洛)
提问时间:2010-09-1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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