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企员工,在本单位工作8年,2009年以来,工作时间每周360小时以上,没有节假日,严重超出法律规定的174小时,公司没给过1分钱的加班费,而且每月拿着低廉的工资(地方最低工资标准),与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相差一倍多,我该怎样才能维护我自己应得的权益。 是每月不是每周工作时间
重庆咨询一下,现行哪一部法律规定了产假,以及产假期间薪水支付标准了,具体是怎样?谢谢
重庆咨询一下,现行哪一部法律规定了产假,以及产假期间薪水支付标准了,具体是怎样?谢谢。
在工厂2年多了,每天上班时间都是12个小时,且一个月只能休息2天,如果我要维权的话,应该要哪些证据,我想要求工厂补偿我的加班费,还有养老保险,这2项的话,我应该要准备什么证据,谢谢
您好!我是2010年7月份毕业的大学生,当时到异地一家国企报到,人事档案随报到证迁到了该地人才交流中心,试用期间(两个多月)被告知不同意录用,最后只好另找工作。现工作的公司需要人事档案,本人回原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转移时,被拒绝,理由是需要原公司将档案提回补齐资料方可办理转档。但原公司明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