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逾期付款一个月,违约期间房屋增值部分是否认定为房主损失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逾期付款一个月,违约期间房屋增值部分是否认定为房主损失
请律师帮忙解答: 在9月17日,我(甲方)与买方(乙方)通过中介(丙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明确在甲乙双方身份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从丙方的保证金帐户转给甲方,但现在已经过去10多天了,首付款仍没到帐,这种情况买方(乙方)是否违约?违约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下一步我该怎么办?谢谢!
尚在按揭的二手房进行交易若追究买方违约责任是否需要贷款银行出具证明
买方一直没有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有条款规定:“签约后反悔,不愿购买房屋,或以各种理由拖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 可我听说我们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到贷款银行开具“该房屋可以买卖”的证明。请问是这样吗?因为办按揭的房屋肯定是抵押在银行的。而我估
我交了定金签了合同,最近几天二手房房价大涨,房主不肯与我办手续想违约,我想起诉,我要买的房子在海淀区。 1.不知海淀法院对买方要求赔偿涨价损失能否支持? 2.因为只签了书面合同还没做网签,他若一房二卖,除了双倍定金,我也能主张赔偿涨价损失吗?法院能否支持? 3.如果我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且胜诉,不知法院如
在二手房中介与卖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主不按合同办,是否属于违约
前几天我在二手房中介与卖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定金,等待房主去银行还完剩余贷款然后过户,但是现在房主不想按合同签的价钱卖给我了,还想让我再多加几万,还说如果不给他加钱他就拖延此事.我想问一下律师房主是否已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谢谢!
二手房交易中,按揭部分是由银行转到卖方在银行户头上,那这部分钱款是否有需要叫卖方写收款收据给买方?
二手房交易中,按揭部分是由银行转到卖方在银行户头上,那这部分钱款是否有需要叫卖方写收款收据给买方?
您好:我是房东,二手房交易合同已经签订,签合同前三方(买、卖、中介)都知道房子正在出租,租期到明年1月30日,签合同时由于我疏忽,在合同上注明了10月30日款清交房,现在我和租客协商不通,房子只能在明年1月30日交出,和买方也协商不通(我已口头同意将3个月的租金补偿给买方,买方仍不同意),中介和买方一致认为我
因买方是银行按揭贷款付款,在买方付首付款给我在银行的账户作资金监管后,买方告知我余款银行必须要求先过户才办理贷款和办理首付款解冻,我没办法在没有收到余款就提前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了,但是过户前在银行已确认买方的贷款已批准,但是直到合同约定期限都还没付款,这该怎么分清责任和权利以及利益呢?我现在要求:买方
我是房东,二手房交易合同已经签订,签合同前三方(买、卖、中介)都知道房子正在出租,租期到明年1月30日,签合同时由于我疏忽,在合同上注明了10月30日款清交房,现在我和租客协商不通,房子只能在明年1月30日交出,和买方也协商不通(我已口头同意将3个月的租金补偿给买方,买方仍不同意),中介和买方一致认为我违约。
购买二手房买方违约是否需按买卖居间合同注明赔偿房屋价格的20%
购买二手房,未看到所购买房屋,在中介未将该房屋具体情况说明的情况下(未落实该房产是否具备土地证、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等)签署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在实际勘察了所购买房屋后,对房屋构造不满,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向卖方支付1万元定金,目前此一万元打算当作给予卖房的补偿,是否需要支付合同上注明的20%的违约金
我是卖二手房给买方,已经收到首付款,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但银行迟迟不放款,已经一个多月了。买方自行开始装修,我是否能追究买方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未约定银行放款时间,也没有约定买方不能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