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现在居住两间平房,是公房(房管局的),房本上是奶奶的名字,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奶奶两个人的户口,奶奶是户主。 现在奶奶已经住院,父辈们开始因为这两件公房发生争执,主要是因为以后由谁继续承租和拆迁后这两件公房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我想请问律师我作为孙辈在奶奶百年后是否可以将户主变更为我的名字并由我来继续承租这两间公房?如果其他父辈不同意我在法律角度上是否占据优势?现在这两间公房的房契已经被一名父辈私自拿走,这对以后事情的发展是否会产生影响?现在我是否需要提前做好某些方面的准备?具体应该准备些什么? 这件事最后一定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望有经验的律师能做出权威解答并可作为我方代表律师出庭,谢谢!(其他细节问题可再详谈)
原承租人于2009.10死亡【有证明】,但他的户口从未入户(这是历史原因),该处房现只有我和父亲两人户口,原承租人和我们只是远亲,但现在也无法提供证明,该处房从未进过其他户口,他有无亲属不详,该处房租一直由我支付,有35年,现想变更承租人户名,想改成我父亲或我,但房管部门却一直拖着不办,该咋办,请指导,万谢
原承租人于2009.10死亡【有证明】,但他的户口从未入户(这是历史原因),该处房现只有我和父亲两人户口,原承租人和我们只是远亲,但现在也无法提供证明,该处房从未进过其他户口,他有无亲属不详,该处房租一直由我支付,有35年,现想变更承租人户名,想改成我父亲或我,但房管部门却一直拖着不办,该咋办,请指导,万谢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公有的,但是承租人是我父亲,但是在2009年去世了,我现在想把承租人变成自己,我父亲和我母亲是离异我归母亲抚养,男方不付抚养费,承租人也是我父亲。我要办理承租权,应该怎样办理。在哪里能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规定。请各位专家律师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我们家有两套公租房,一套是房管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一套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爸爸和我爷爷奶奶住在我爷爷的那套房子里,我爸爸的那一套房子就给我二爹在住,住了大概20多年,今年我们才知道,我二爹几年前,在没有见过我们家任何人的情况下,私自去房管局将原来房管证是我爸爸名字的公租房购买下来了,请问公房的购买需要原租
房子承租权是父亲,现在想变更给母亲,家庭成员没有异议,而房管所说父亲没有过世或外迁,不给办理,此时应该怎么解决问题?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参考借鉴?
奶奶为原公房户主,家里共有4子1女,公房户口为四数一家3口及奶奶共4人,现奶奶过世,就该公房的居住权等有以下问题,望解答: 1:该房的户主更改是否需要经过其他家人同意? 2:该房的承租权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其他家人同意? 3:其他子女对该公房任何处置有无权利?
律师: 您好! 我在京有一套公房,产权单位为我父亲工作单位。 10年前,在我父续弦时,我们全家子女同意将此公房变更至我名下。当时,有全家人同意变更申请的书面文件,一式两份,产权单位存留一份,我手中有一份。 同时,有我父及我的变更申请文件。并有我父当时写就的遗书,说明此公房院内私房归我,因想
公房承租权户主变更以及相应权利问题!!婶婶不给我使用户口本,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 该处是使用权的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四合院拆迁变楼房,当时是按照户口本人数分楼,(我奶奶,我叔叔,我)三代人共分3居室,为交暖气费的关系将承租人改为叔叔,之后还是为交暖气费又将承租人改为婶婶,(婶婶的户口不在此)N年后叔叔的孩子户口迁入,婶婶也迁入,迁入的同时又将户口本改为婶婶。(之后
我家房是房管所的房,是一套两居室的公房,户口本身有奶奶和我的名字,奶奶去世后我想继续承租,但三姑不同意,开发商委托物业变更权利,物业不给我变,说三姑闹的厉害,请问公房变更需要我家人签字吗?我告过民事案件不立案,我是不是应该告行政案呢,
对方和我协议变更一套公产房的承租权给我,变更承租权属于赠与吗?尤其是,在法庭上,对方不提赠与,只承认有这一份协议,双方之间并不存在该变更是否是赠与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