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城中村,由于历史原因我原来宅基地为3层半住房,旁边有一处沼气池未修房屋只搭建了一个简易平房,现在申请重建,上面也批准了,但是周围有一家邻居举报说我们那个沼气池是违规的。不能在上面修建,只能在原基础重建。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啊,原来那个沼气池我们本来都属于宅基地一部分为什么不能重建。
我的父亲是退休工人、现在户口迁回原籍广州增城新塘镇群星村居民户口,有祖屋,在房屋前面有一块50平方宅基地、有1953年人民政府发的土地证明是我祖父和父亲兄妹共同拥有的。几十年前被亲房的人霸占到现在了,几年前我们要求收回、他们却提出要我们给一大笔钱,我们不能接受,后来他们未经过我们同意就盖了4层楼房、他们有
我父亲保定市户口,在城中村有宅基地一块建有三层楼一栋。建房时父母姑姑老人均出力出资,但以我父母为主,姑姑出资早已偿还。当时明确表示此房归我父亲所有。(但现以无明确证据)现此房面临拆,迁姑姑强烈要求将此房过到老人名下,父亲坚决不改,闹得很僵。请问: 1.姑姑提出的要求合理吗? 2.如发生诉讼我父亲是否能够
我父亲保定市户口,在城中村有宅基地一块建有三层楼一栋。建房时父母姑姑老人均出力出资,但以我父母为主,姑姑出资早已偿还。当时明确表示此房归我父亲所有。(但现以无明确证据)现此房面临拆,迁姑姑强烈要求将此房过到老人名下,父亲坚决不改,闹得很僵。请问: 1.姑姑提出的要求合理吗? 2.如发生诉讼我父亲是否能够
我一家父母共大哥姊妹五人,均为保定市户口。在城中村有宅基地一块建有三层楼一栋(1986年建成并出租至今,租金由老人支配但房屋管理维护租金收取由侄子负责)。建房时父母大哥和姊妹均出力出资,(但现以无明确证据)现此房面临拆迁,我两姊妹强烈要求将此房过到老人名下,大哥坚决不改,闹得很僵。请问: 1.我们提出的要
我是女孩已结婚,想把父亲手上的宅基地证通过协商买过来,变为我的户名可以吗?主要是想把证变为自己的,可以吗?宅基地证名能变更吗?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我想买罗女士位于市区火车站附件的宅基地(包括现有的四间房子),价格我们已经商议好,现在的情况是,房产证上现在的户主是罗女士的丈夫,他丈夫已经去世多年,罗女士现在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请问我购买时房产证过户时需要他们的子女全部签字吗?购买后如遇拆迁,赔偿是全部归我吗?谢谢。
1994年我在广州周边的城中村与私人的宅基地购买了1个楼层(整栋楼共5层),整栋楼有宅基地证,我的楼层没有宅基地证只有广州市公证处的买卖转让合同公证,如今面临拆迁请问可以得到正常的补偿吗?
城中村一处宅基地,几经转手到本人这里,只能签土地使用合同,期限是70年,到时会把户口迁入此村,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以后拆迁自身利益有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