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如要求某某医生回避 ,是否还要向法院交写书面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如要求某某医生回避 ,是否还要向法院交写书面材料申请说出回避的理由?
本人母亲今年68岁。有高血压病史。于2009年3月30号因左肾囊肿住院。经降压治疗于4月2号上午9点经主冶医生江某做腹腔镜下左肾囊肿去顶减压术。当时血压为140/80。手术后3天我母亲感觉左腿根部麻木。即时向主冶医生江某反映此情况。江某看了一下手术创口说没关系。手术后5天即4月6号护士才说可以下床活动了,我母亲才下床活动
原告患者因医疗纠纷在法院起诉被告医院。起诉前原告已经申请了市级和省级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均认为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在庭审中,被告医院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原告查阅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号)”第二条规定“二、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
请问:原告是在5月份以人身损害赔偿立案,而且已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也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现结果还没有出来,医院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会同意吗?是否符合要求?患方可以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如果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鉴定结果都出来了,法院是以什么鉴定为依据?非常感谢!
2010年7月7日,卫生院治疗我家亲属导致死亡。17:30送到医院,18:30医生才到场接诊,中途家属多次提出转院未获得院方同意,最终2小时后死亡。用药方面我们不知院方有无过错,现想申请做鉴定。尸体已经土葬,用病历能做司法伤残鉴定吗?
患者因胃痛到小诊所就医 诊所给其缓慢静滴葡萄糖观察,10分钟后患者病情突然恶化,诊所即拨打120并就地抢救,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医院临床死亡诊断为心源性猝死,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家属不同意死检,擅自火化了死体,使得死因无法明确 问还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吗?
关于房屋漏水,楼上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法院要求我们自行鉴定,并垫付费用,是否合理?
我是04年买的毛坏房,一层楼四户人家,我们是六楼,我和对门住户是平层,后面两户是全跃,跃到楼上,并且把我们的顶面,锁起来装修,算成是自己的花园。05年装修入住,一直未有漏水发生。但自从楼上装修花园,并且修建鱼池以后,房屋便开始漏水,开始是顶面正中位置,随后是侧墙,逐渐扩大,与楼上协商多次,未果,起诉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