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朋友:您好!原来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自开荒了一块地并种上农作物,但是在后期有一个外来的商人,在未经本人同意下,直接征用我这块开荒地,根据他的意思是该地由政府将地承包给他(但是未见到他与政府签订的合同及土地使用证,有要求对方提供,但是对方未能提供,并让我去政府查看),在当时某些外在原因,已和对方签定了一份农作物转让协议(大致意思是:对方已和当地政府签定了该土地承包权,他为了方便管理,需要将该地上种值的农作物进行行清理,以多少一棵补偿给我。并注明该协议只是作为了原合同(当时未见到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但是在该协议末尾有一条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在该协议上只有签字,未加公章及未有公正处签名盖章),我想请教下,我要是想拿回这块地的可能性有多大?我该怎么做?有没有那些关于自开荒的土地的法律?
我们家自己在河边开荒了6亩地,现在个人在我家开荒地打井占用土地,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们家自己在河边开荒了6亩地,现在个人在我家开荒地打井占用土地,可以得到赔偿吗?
三十年前,我爷爷为村里做了贡献,干部给我爷爷一块未开荒的地,这三十年我们一直使用,但现在国家修铁路要使用,这赔偿金是属于谁的啊。
三十年前,我爷爷为村里做了贡献,当时的村支部书记给我爷爷一块未开荒的地,这三十多年我们一直使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但现在村委会干部在没有告知我家的情况下,就把这块地在地中间给挖沟了,并且还不给赔偿,请问村委会这么做合法吗?是不是应该适当的给我们赔偿啊,有什么赔偿的依据吗?求解答。 现在我爷爷已经去
三十年前,我爷爷为村里做了贡献,当时的村支部书记给我爷爷一块未开荒的地,这三十多年我们一直使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但现在村委会干部在没有告知我家的情况下,就把这块地在地中间给挖沟了,并且还不给赔偿,请问村委会这么做合法吗?是不是应该适当的给我们赔偿啊,有什么赔偿的依据吗?求解答。
请问,个人开荒使用20多年的土地现在被国家征收,个人有权力得到全部的补偿费么?
我有千亩自己开荒的土地,现在林场多倍提高管理费水费,无力承担
我有千亩自己开垦的荒地,现在已经种植10余年,今年实验局二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提高了数倍的管理费和水费,而且说如果不种植下去农场就会收回土地.如果我缴纳管理费和水费,按照现在的农作物价值来讲,根本就没有任何利润可言,请问律师同志,林场这种做饭是否有法可依,如果不合理合法,我应该怎么维持自己的权益
律师你们,现我们村有政府征地,我家自己开荒经营已有2十年,现在政府所赔的开荒钱
律师你们,现我们村有政府征地,我家自己开荒经营已有2十年,现在政府所赔的开荒钱,现在队里要平分,我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