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六月份G先生处转让一个门面房,合同一年半,现在因故对外转让,但房东不同意转让,房东说当时G先生转给我时并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属于私自转让,请问我出的转让费向谁要呢,能从G先生那里要回来么?当时是空转的,请教高人解答,谢谢
今年三月租来一个门面,当时是直接在二手房东那租来的,还遭了转让费的,房东不知道,但是现在我想把门面转出去,房东不同意转,当时和二手房东签的协议上说明房东找上门的纠纷由二手房东出门负责解决,这样的情况我能否向二手房东讨会转让时的损失?
今年三月租来一个门面,当时是直接在二手房东那租来的,还遭了转让费的,房东不知道,但是现在我想把门面转出去,房东不同意转,当时和二手房东签的协议上说明房东找上门的纠纷由二手房东出门负责解决,这样的情况我能否向二手房东讨会转让费的损失?
以下转让方A 转让方2我为B 目前经营者称C 房东称D A将铁路上的旺铺以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我.转让后未经过房东D的同意的情况下出手的,而我经营一 段时间后在未与房东重新签合同的情况下以7万元又将该门面转让给了C ,目前一直是C在经营。 现在涉及的问题是,房东要求直接跳过我要A出面,出示一张证明同意将
门面被房东卖了,新房东想收回门面,但不想出转让费和装修费,合同到2014年2月27到期,当时接门面的时候签有合同,合同约定因房东违约,要赔偿我们装修费和转让费以及一定的房租补偿的,原房东出售门面的时候未通知我,新房东表示在2月27号以前我可以转让,但到期了就收回门面,这样的话就不可能有人来接门面,也就相当于我
本人转到一间门面,是单位的职工转让给我的,职工和单位签的合同是不准转让的,合同也是给我看了的,合同期还有5年,我与职工在没有经过单位的情况下,签了一份转让合同,上面允许我转让。转让空门面是4万5千块,我开店半年后生意不理想,打算转让,现在不好转,因为这个门面是不允许转让的,我现在可以退回给职工,叫她退
前几年因为建设高速公路拆迁,由政府分配宅基地为96平米一个.到时因为自家住房不够,向邻居买了一个96平米的宅基地建房,且政府可以办理宅基地的转让,只是要等建房后才办理,当时的价格是400一平米,并且已经付款,但未签转让合同。后来建房邻居也没有后,由于当地开发,造成宅基地价格上涨,现在需要去办理宅基地和房产证
甲方从李某手中2万元转让到乙方(房主)门面,当时也与乙方签订协议两年,4个月后甲方想把房子在转让出去。但是乙方不同意让甲方转让,要收回房子。当时协议有说只需甲方经营,未经乙方许可不得私自转让。现在想转让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下?请律师们帮帮我。
我是从李某手中转让到门面,当时支付李某转让费2万元。当时也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只是合同中规定房屋未经房主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对合同的所有条款还有约定是,违约方需支付违约费2千元。现在我在未经房主同意的情况下把门面转让出去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是不是只需承担违约金就可以了?现在转我房子的人要回转让
一年多前我从甲那租了个门面。租期为一年。写的是租赁合同,而这个房子是甲从政府那租的,并且甲经过了简单装修,同时他涨了我五千房租。我租过来后在原来基础上进行了精装修,并购置了一些需要的设备电器等。 由于我后来要去外地,在租过来三个月左右将店铺转让给了乙,转让费为5万,转让合同上写到“转让费包括有所有装
我刚接手一家门面,当时我问他有没有合同,他谎称没有,于是我们就打了一个收据,我给了原店主18000元转让费,可现在刚装修好,原房东把合同拿出来让搬走,理由是合同上不让私自转让,我很着急不知该怎么办?钱还能追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