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于2009年6月4日在工作中受伤致右肱骨粉碎性骨折,于2011年1月18日取钢板。请问;我现在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厂方给以伤残补助,是否过了申诉时间
兄弟找我说和银行贷款 他找三个(担保人)我找两个,以我名义跟银行贷款25万一起买了辆车 后因家里原因车我只跟这跑了一个月就没跑 后来我兄弟说他一个人跑,银行钱和利息他还我就没关。三年中银行没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三年到期了银行才给我打电话让我还钱,说直清了一年的利息。当时因为抄过了诉讼时期,以这个为依据所以
福建省有没有这条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裁量权适用办法】闽人发【2011】第92号,其中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可以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我准备先申请公证处撤销公证遗嘱,然后持有公证处的撤销回函,再向二审法院申诉。公证处告诉我,如果法院判决书上认定此项公证遗嘱,是在老人受欺骗情况下所立,就可以撤销此项公证。 “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我父亲13年12月在工地受伤,去年在法院起诉的,法院庭长说没发处理下来,叫我们撤诉 ,。。然后到劳动局起诉 怎么的,。请问这算是申诉工伤裁定吗 /???/在法院起诉后申诉工伤裁定要撤诉吗??//请 指教 。。。求助 /。。。 谢谢/。
我在学校上午考试时候带了手机,被老师发现后被记录了下来,把我的手机送到教务处,让我在下午去教务处交检查书拿手机。后来,受到记过处分.我只是拿了手机,没有作弊,却受到了处分。 考试违规处是这样认定的:第三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