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现役军人,现服役第十三年。按照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第四章 优 待 第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于每年8月1日前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标准制定。 我1997年11月参军至2001年12月为服义务兵阶段,但至今这项优待金民政部门还没给发。现说是年底就给发。 现已相隔13年。请问:他们现在按照13年前“每年300元”标准发合理吗?是否应按现在的标准发。
两年前的培训,公司现在让我补签培训合同,并说要服务满5年?这合理吗?
先感谢大家帮我解惑! 先说一下情况:2006年10月公司让我去学车,2007年9月我拿到驾照,学费公司给报销了,2009年9月公司让我补签一份培训合同,并要求自拿本后要服务5年,期满后离职可以免交培训费用。 疑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不签会有什么后果?公司能以我不签来从工资中强行扣除培训费用吗?
几年前在建房时规划局已经进行处罚的房子现在让我们自行拆除合理吗?
我的房子在03年建设时期,本地城市规划局对我进行了处罚,时过6年后他们又说我这房是违法建筑,让我们自行拆除。请问合理不合理? 又听说在05年以前建设的房子市规划局进行过空中拍摄,只要拍摄到都算已建的,不算违法建筑,请问有没有这一说法? 房子现在还没办理房产证
十五年前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在自己家里被表哥猥亵,当年表哥十一岁。十五年里小女孩一直把这件事埋在心里。但是一直有噩梦伴随着她,这件事给她造成了很严重的心理阴影。现在她想站出来,让表哥受到应有的制裁,她该怎样做呢?时隔十五年是否还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什么办法都没有了么?只能继续保持沉默吗?还有没有办
我的儿子现在十岁了,可就没想再生,不知谁放了一个女婴在门口,我公公见没人来认,就眉头下了,可现在普查不让抱户口,这是理吗?我要举抱地方政府哪些程序?
16年前父亲的一场车祸,经国家医学鉴定为7级残疾;由于社会背景等一些原因导致当时只能以通过交通事故调解,赔付了所花费3000多元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无法进一步提出上诉一直到现在;真诚希望那位律师给予我一些建议,现在还可以提出上诉吗?
我是高二学生,去找当地派出所改名字,人家说证据不足,可是学校开了证明还说证据不足,还说要重新开证明,还要写上你与几班的同学重名。(我的理由是与同学重名,实际上没有重名,但是家里人尤其是老家人感觉我的名字不好,所以让我改名字,我自己也想改,尤其是近几年感觉确实不顺,家里,学习咋努力都上不去)我想问我该
签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现在又要跟我签2个月的试用合同,这样合理吗?
您好:我想请问我的公司跟我签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现在又要跟我签2个月的试用合同,这样合理吗?当时讲的是一到三个月。还有就是两份试用合同可以加起来用吗 最后一起签订三年的合同,享受这样的权利吗 还是只能签订一年的合同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