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某事业单位聘用员工(无正式编制),数年前该单位成立一家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经营一些营利性项目,经营所得利润以劳务费,话费补贴等名义作为该事业单位员工的灰色收入。 A公司法人代表原先一直由该单位领导担任,但近期由于相关政策出台,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的人员不得在其它公司担任法人代表,因此单位领导找我谈话,希望由我来担任A公司的法人代表,不需要负责什么具体事务,需要做的事情有: 1.在A公司每月发工资时在相关财务单据上签名; 2.在A公司的工作人员产生一些费用(如差旅费,电话费,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等等)需报销的相关财务单据上签名; 3.该事业单位每年发放灰色收入时,在相关财务单据上签名。 本人想问:本人上述行为(尤其是第3条)会不会存在法律上的风险? 盼解答,多谢!!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触犯袒护罪,这个罪名严重吗? 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如果是被诬陷的,怎样澄清事实? 需要请律师吗? 11号下午3点被叫到检察院协助调查,晚上11点检察院来住宅进行搜查, 多少个小时以后能取保候审?
我和三个朋友成立一个有限公司,我的股份是50%是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他们三人占50%,并有一人是执行董
我和三个朋友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我占50%股份兼总经理和法人代表,他们三人占50%,且都不在公司上斑,有一人做执行董事,总账会计由另一人老婆做,请问我的权益会受到哪些损害?能给点建议吗?谢谢
法人代表变了,但是老板依然在管理,就是从一把手,变到二把手,那他的行为属于违约吗?如果是工人应该得到什么养的赔偿
在2010年1月我朋友和她老婆买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他当时是工商黑名单,所有我暂时做了法人代表(占1%的股份,他老婆99%)我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也没拿工资和分红,纯粹是帮忙,在今年10月我已把法人代表和股份全转给我朋友了,但公司之前在09年7月有笔法院判决赔偿的钱未付(当时有争议)现在才知道买公司时合同中也写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法人代表没有股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公司章程里规定法人代表不负担任何债务责任,责任由完全由股东承担?
原和2名自然人合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明义不控股,实际归我们单位经营。现在请问,我们单位可以收购自然人股份,变为独资公司吗?
公司内部换法人单位,主管承诺的相关福利没兑现,所签的合同是否成立?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的问题如下: 3年半前,集团公司内部另一新的法人单位要招人,新的法人单位主管去动员我过去他那里时(当时那位主管带着有他上级主管同意承诺相关福利的书面承诺资料给我看,我当时有影印一份自己留存),承诺过来了给于一定的福利,我过来签了新的法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后,招我的主管当初的承诺却
我们是事业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办了个公司。由单位的法人名义注资30万当了公司法人,以两个副职的名义各注资15万成立了公司。后来法人就不再和副职商议公司的事,好像是他自己的一样。现单位法人调动,他可以把公司带走吗?
今天,领导安排我到招标公司参加一附属工程的议标,并在议标记录上签了字,对此我很担心,我会承担哪些法律风险呢? 据投标方事后说,由于是附属工程,议标完就是签合同了。如果领导与投标公司之间有猫腻,而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议标记录上签了字,我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如果后面签合同时,领导又要我签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