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上午考试时候带了手机,被老师发现后被记录了下来,把我的手机送到教务处,让我在下午去教务处交检查书拿手机。后来,受到记过处分.我只是拿了手机,没有作弊,却受到了处分。 考试违规处是这样认定的:第三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未按规定顺序就座的; (二)在考生的桌内、座位左右、座位下、脚下或在文具盒、衣物等处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本、复习提纲、纸条等物品的(不论是否属于考生本人); (三)私自携带草纸的; (四)携带BP机、手机、掌上电脑等物品进入考场的; (五)开卷考试中未经允许借用他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本、计算器等物品的; (六)他人强拿试卷或草纸时,未加拒绝或未立即向监考教师报告的; (七)把试卷或写有答案的纸条移近到相邻考生处或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的; (八)有交头接耳或偷看他试卷行为的; (九)离开考场带走试卷的; (十)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十一)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制止无效的; (十二)经监考教师或巡视人员所认定的其它考试违纪行为的;
在大学期末考试时,因作弊被监考老师抓获,并上报到教导处等候领导给予处分。作为国内师范类2本高校,学校是否应参考学生平时在校表现,无旷课违纪,在校表现良好等,给予违纪补考处分?如果学校已给予学籍处分(休学一年,降级处分)处分过严,学生及家长是否能进行申诉辩护,什么时候申诉,应当如何申诉?
英语考试听力没几分钟收到短信被监考老师当作弊送到教务处,班主任接到通知说说学校下了留校察看处分,班主任叫写份申诉,请求校方减轻处罚。应该如何申诉?申诉书应如何写呢?求解答,谢谢
四级考试后被监考老师抓到有两张卷子,但当时没有写,被判定作弊。当时老师威胁说不签名就报到学校,所以迫不得已签了,现在他还是报到学校了,这是不是有违背相关程序法律。现在处分学位证没有了,申诉该怎么写才能减轻处罚?
开考10分钟左右时被老师发现携带手机,老师让上交手机,我也二话没说的交了,老师也没有让我终止考试,后来教务处的来,让我交份检讨,也没有终止考试,也没有让我签什么名,我按教务长的说的交了检讨后,他也把手机还给我了,教育了我几句,也没有说要处分我,我就以为没事了,并且后来成绩也有,不是0分,结果第二学期9月
英语四级考试,携带手机,离考试20分钟上厕所被查出带手机,收缴手机后,签携带手机记录。过后手机收到短信答案,巡考人员让监考老师补充手机内含答案,学校按作弊处理。请问可否提出申诉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因手机接收答案,已在终止考试后,并且考场有屏蔽,手机是被带到没有屏蔽的考务室才收到的答案。 是11点的时候上厕
监考老师说我作弊,要求我交出夹带,我站起来说:你搜到我有夹带,我认了,搜不到夹带,你向我道歉。 他没搜,然后我把卷子交了,最后查成绩:舞弊,0分! 请我,我可以申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