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5年11月与***登记结婚,结婚时是农村宅基地房,宅基证上有其父母及其妹妹的名字,宅基证建房申请日期为1991年。1996年女儿出生后户口本新建,与父母分开户口。2005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和整体装修。2012年1月,本人与他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财产暂不分,共同房屋另行处理。2013年6月,房屋遇市政拆迁,得到了政府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但他坚持认为房屋是由他和他父母出资进行扩建,当时本人在外地打工,并没有直接参与扩建房屋,也没有建房出资的第一手直接证据。 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向法院诉讼主张扩建房屋的一半权利,法院会支持这样的诉讼请求吗? 盼回复,谢谢
我在起诉时的请求事项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某人转让其与被告另人共有的某房产权90%的份额给第三人他人的行为,其中被告与某人是夫妻关系,第三人是二被告之子,后来在审理中才搞明白,该房的房产证上的关系是被告某人与第三人是共有,而不是某人转让其与被告另人共有的房产,而且被告某人占该房产10%,第三人占该房产90%,在审理
您好 我给一家公司做了几套塑料模具,2006年12月29号模具做完验收合格后付清了全款,时隔2年,在模具生产的产品掉钱的情况下,在2009年4月29号以模具没达到预期要求为诉求,起诉法院,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合理吗?
您好 我给一家公司做了几套塑料模具,2006年12月29号模具做完验收合格后付清了全款,时隔2年,在模具生产的产品掉钱的情况下,在2009年4月29号以模具没达到预期要求为诉求,起诉法院,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合理吗 我与公司约定模具使用寿命20万模,在庭审中我一直坚持让对方拿出生产日报,但是没得到法院的支持,对
离婚时,妻子要求丈夫在离婚后,还每月付给一定的赡养费用作为婚姻补偿,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妻子由于婚姻的缘故,没有工作,当专职的家庭主妇,因为婚姻丧失了工作机会。所以离婚后,无法养活自己。 问问这样情况下,如果妻子提出,要求丈夫在离婚后,每月仍然付给其一定的生活费用。这种要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如果丈夫同意这个要求,法院是否会阻止呢?
商城与银行达成协议,如果在2012年5月1日前归还欠款,商城便可赎回房屋,逾期不还,银行有权自行处理,当日办理过户手续。4月20日商城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以过户费没有解决为由拒绝领取该款,并在6月1日将商城告上法庭,要求商城排除妨碍腾出房屋赔偿损失。
我和公司都不服仲裁裁决,公司不想支付双倍公司,我不服经济补偿金没得到支持,公司已经先起诉了,到了法院
我和公司都不服仲裁裁决,公司不想支付双倍公司,我不服经济补偿金没得到支持,公司已经先起诉了,到了法院,是不是所有请求都得重新裁决啊?
此份协议已经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当时主要是女方想如果再次遭受男方出轨等事情将给自己一份保障。现在想知道如果有通话清单和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提出离婚此份协议中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内容如下: 夫妻忠诚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前段时间与她人发生过婚外情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乙方的感情,为了
您好,我是一起故意伤害的被害人,被被告人造成重伤,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我关于伤残赔偿金的请求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没有得到支持,理由是残疾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院不予支持。请问我该怎么做,静候佳音。谢谢!
您好,我是一起故意伤害的被害人,被被告人造成重伤,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我关于伤残赔偿金的请求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没有得到支持,理由是残疾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院不予支持。请问我该怎么做,静候佳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