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一辆轿车在一条南北向的单项三车道的中间路上有南向北行驶,在经过一条支路的路口时与一辆由东向西横穿主路的摩托发生刮擦事故,当时我的轿车以基本驶过路口,摩托刮擦轿车的左后侧。交警鉴定结论:“两轮摩托车右前挡风板、右前叉下端痕迹形态分别于我轿车的后保险杠左侧面、左后轮刮擦痕迹相吻合,即摩托车右前侧与轿车左后侧接触发生刮擦。摩托车负主要责任,轿车负次要责任!” 我个人认为:我以约35公里每小时速度过路口,并且已基本驶过;摩托车显然存在左拐问题,并且速度较快,即使隔着一条车道还刮擦我车的左后侧。应该摩托车负全责。 急盼专家解答!
李某推车自行车 在市区没有斑马线和护拦的地方过马路被后面过来的摩托车给撞了. 责任认定说:驾驶摩托车的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是发生事故之一,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 李某 推自行车由北向
把车借给了无证驾驶人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上面写明驾驶员承担全责,对方无责任,并没有提到车主有连带责任,如果民事赔偿驾驶员不履行责任的话,车主是否还用负责?对方输尿管断裂,并不构成伤残,如果民事赔偿大约需要多少费用?法院有没有具体条文规定?其中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看护费有没有最大的限额,
把车借给了无证驾驶人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上面写明驾驶员承担全责,对方无责任,并没有提到车主有连带责任,如果民事赔偿驾驶员不履行责任的话,车主是否还用负责?对方输尿管断裂,并不构成伤残,如果民事赔偿大约需要多少费用?法院有没有具体条文规定?其中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看护费有没有最大的限额,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途经园区星湖街松江路时,停在非机动车道等红灯,被右拐的工程车(挖土机)撞断两根腿骨,交警说我等红灯时有点越线,而我认为挖土机是不能在马路上直接行驶的,现在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公司催着我要办理工伤认定,如果交警大队判定我负有轻微责任,那么我的工伤认定是否能被批准?
当事人情况,甲方骑两轮摩托车撞到蹲在路上修摩托车的乙方,乙方送往医院救治无效身亡。乙方所驾驶的摩托车属无牌无证的报废车辆。可是在事故认定书上只是说明乙方违反行人不得在路上坐卧停留,嬉闹之规定。甲方负主要责任,违反了未买强制保险以及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请问无证驾驶,与责任认定占责任认定多大的比例。会不会被认定为事故的主要责任 我方重伤,对方轻伤。摩托车是在乡村土路上一个斜坡中段发生的,我方是下行车,公路外面是悬崖,是因为两车的保险杠察挂导致的,双方摩托都超宽载货,公路宽度只有3米左右,对方察挂后有明显的刹车印(刹车印3米多)后倒地,我方察挂后倒地,
我弟骑二轮摩托车被一机动车撞伤,因我弟摩托车无牌无照(原有牌有驾照,后被盗,又被追回,未补办牌照),交警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弟次要责任,这样判对吗
余律师您好! 我一个温州的朋友在骑电动车的时候被货车撞伤后动手术住院住了2个月, 当初出事故的时候交警队的一个小队去处理了,肇事时机当时就表明态度一切责任在于自己,我朋友不负任何责任,现在我朋友出院了,找交警队处理医疗赔偿的时候交警队说我朋友要负40%的责任,我朋友不服!况且到现在肇事司机还是承认事故全
摩托车男子撞上我朋友小车后左灯当场死亡,在这里我想咨询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及赔偿咨询问题
你好!2010.,10,9日我朋友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长乐市缓慢行驶在省道公路上,突然一位男子(40岁左右)驾摩托车撞在我朋友车后面左灯上当场飞出死亡。事故报警经交警现场勘查后,我朋友小车手续齐全,无喝酒正确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交警初步用传话为由关24小时后在移送看守所,说是等车痕迹鉴定,但不知何时可以出事故责任认